日前,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在巡邏時,經過桃園區萬壽路與復興路口,發現一名蔡姓男駕駛開著白色旅行車高速行駛,因而將其攔查,進一步再調查後,更發現該輛車懸掛的車牌號碼應該是「條例吊扣」狀態,事後蔡男才坦承,是網購偽造的假車牌來使用,警方除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其再次超速行為開罰,更依《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車主移送地檢署偵辦,最高可處1年徒刑。
2名員警在將超速行駛的蔡姓男子攔停盤查時,透過系統發現懸掛的車牌號碼應已經因為嚴重超速而被吊扣,但為何還會同時出現在車輛上?蔡男第一時間還繼續編造謊言,聲稱自己尚未到案也未繳回號牌,警方本來打算以「吊扣期間行駛」進行舉發,後續其中一名員警驚覺不對勁兒,經過拆牌比對後,才發現原來是假車牌。
蔡男眼看東窗事發,才坦承是上網請能夠客製化車牌的廠商製作一張一模一樣的車牌,並掛上車輛繼續上路。雖然假車牌上也有梅花印記,字體與顏色看似相同,但根據監理機關人員與警方將真假車牌互相比較,真車牌的英文與數字較為立體,左右兩朵梅花壓紋顏色偏藍,底牌顏色較不死白,至於偽造車牌多未進行沖印程序,以模具澆灌成型,不僅沒有防偽設計,做工也更粗糙。
最終,蔡姓男車主被依「使用偽造號牌」、「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警方將同時進一步追查偽造車牌的源頭,並且呼籲「車牌」與「行照」皆屬於特種文書性質,若擅自偽造、變造車牌販賣與使用上路,最重可判1年徒刑、新台幣10,8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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