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好驚悚! 掌握「3要點」讓你莫急莫慌莫害怕

馬路上的車禍幾乎天天都在上演,光今年1~4月的事故就高達122,866件。(圖片來源/TVBS)

暑假的到來,學生自駕出遊機會增加,根據高雄市警方統計,今年1至5月份18至24歲的青年學生發生交通事故共造成14死,主要肇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等。再加上去年暑假期間就取締無照駕駛高達4311件,可以發現,暑假期間可能有大量經驗不足的用路人上路。儘管上路就有風險,但絕大多數民眾都認為「反正不會那麼倒霉」對自己開車與騎車技術有「謎之自信」,也抱持著僥倖心態。然而,事故往往就在這時候發生,再加上暑假常是用路經驗較不足的年輕學子開車、騎車出遊時間,遇上這類緊急狀況可能會過於緊張而不知該如何處理。

記得在事故地點後方適當距離擺放三角架,以避免後車追撞,造成二次事故。(圖片來源/TVBS)

其實只要掌握3個重點,就可以比較順利處理車禍糾紛、保障自身權益。首先發生車禍時立即停車,打開警示燈與在事故地點後方適當距離(行車時速在40公里以下,擺放於車身後方5~30公尺之路面上;行車時速超過40公里,擺放於車身後方30~100公尺之路面上。如果遇到塞車的話,需懸掛於車身後。)擺放三角架,避免造成後方車輛的追撞。查看雙方人員是否有受傷以及車輛毀損狀況,立刻撥打110等警方抵達現場,如果有人員傷亡時,也需撥打119請求協助。如果沒有人受傷、車輛也可以移動,標記好車輛、掉落物位置、並拍好現場照片,就可以儘速將車輛移動到不影響交通的位置,這樣才能保障自己權益,也可避免遭到警方開單告發。

再來就是警方到達現場會進行蒐證,繪製車禍現場圖,並且製作筆錄。以往都需前往派出所製作,現在為了便民,如果當事人無需送醫,就會直接在現場警車上製作。切記,筆錄製作完成後,需要詳細核對檢查無誤才在筆錄上簽名。如果,車上有裝設行車記錄器更是確保自身權益的利器,因為當事人就算再客觀,也難保會為了規避責任而隱瞞事實,這時候行車紀錄器所記錄下的影像就是最好佐證的證據。

行車紀錄器是很好佐證自己說詞並且釐清事故發生的工具。(圖片來源/TVBS)

最後就是保險公司的申請理賠,政府立法規定,目前汽機車都應投保強制責任險可以理賠對方人、車,不論肇責均可受理,因此事故發生後應隨即利用強制險的24小時客服專線,向所屬保險公司備案。請記得,要在車禍事故發生時的五日內親自或者線上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並且要備妥「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傷殘診斷或死亡證明書、補償金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及相關收據等,這樣才不會損失自己的權益。

延伸閱讀:

Total
35
Shares
上一篇

蘇花改即將開放白牌機車行駛 公路總局證實:已提4方案報交通部研議

下一篇

修空調價錢破萬好糾結! 網友分享7旬老翁不開冷氣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