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一直有「肉包鐵」之稱,客觀上安全性確實不如同樣在道路上行駛的汽車來得好,因此許多人對騎車的想法就是慢慢騎,降低事故發生時對駕駛的傷害。但騎得太慢加上現行規定外側路肩規定不得行駛,導致與其他車速較快的車輛產生速差,反而又容易陷入遭追撞危險之中。
有網友就在dcard發文,覺得雖然大部分網路上都認為跟上車流速度遠比獨自慢慢靠邊騎安全,並表示自己騎車都會盡量跟上車流,也會擔心若騎太慢會遭後方車輛按喇叭甚至逼車,但如果大家的車速都已經超速了還要硬著頭皮跟上車速嗎?
許多網友留言認為還是要跟上車流比較安全,「當然是跟上車速」、「跟上車流但是同時要注意號誌不要人家闖紅燈結果跟著闖就好」、「跟著車流的速度絕對是最安全的」,另外其實要「慢慢靠邊騎」也要注意不能行駛在寬15的道路區隔線外,否則可能會被依《道交條例》第45條12款「任意使出邊線」開罰600元。也有網友認為許多道路的速限並不合理,「有問題的是限速吧?跟上車流注意安全就是了」、「中港路限速40要怎麼騎」、「如果每台車都超速那只代表速限訂太低了」。
事實上近期北宜公路特定速限降低至40公里並採用區間測速就引發用路人不滿而發起「北宜乖寶寶運動」車輛遊行,公路總局也承諾將在9月底於特定路段試辦速限提升。
雖然跟上車流確實能避免因速差而導致追撞危險,但與前車保持適當車距並注意路況本來就是後車的責任,根據《道交條例》第 58 條,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者,將處二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罰鍰。也有網友平心而論,「一般道路的車流很難超速吧?除非要超車」、「遇到測速大家都會跟著慢」,畢竟平面道路並沒有設置最低速限,如果為了強行跟上車流而不幸遭到測速照相開罰,其他超速的駕駛可不會幫忙繳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