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在開車或騎車的用路人,應該都很不喜歡前方車輛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打方向燈,或是只應付性的閃幾下,倒致後方判斷困難,之前也有發生過有一台BMW每次切換車道時只有閃三下,而遭到連續開出19張罰單的事件,而最近則是有一台Porsche Taycan也是因為方向燈未打滿而遭檢舉,但風向似乎有些不太一樣。
臉書專頁《翻轉國道交通違規》上面PO出一部影片,片中一部Taycan先是在匯入車道時只閃了三下左方向燈便匯入車道,遭到後方車檢舉一張罰單,然後過不久匯出車道時也是只閃了三下右方向燈,加上接下來又跨越槽化線,總共遭到檢舉三張罰單共9,000元,影片下方網友也分成兩派吵成一團。
立場與該粉專相同,認為違規就該檢舉的網友相當認同影片中的檢舉項目,「最喜歡看這種,方向燈不打好也不打滿的」、「很多人都不知道方向燈要完整變換完車道才能關閉,只好用罰單教育他們了」,不過也有很多網友認為這樣的檢舉實在太過刻意,「檢舉這種的真的很無聊」、「沒打滿怎麼了,你看不出來他要進來嗎,除了沒打滿,所有行為都正常也合理,不至於讓後方駕駛來不及反應」、「過往矯正」,大部分持反對意見的網友都認為除了最後跨越槽化線該罰以外,方向燈的部分沒必要硬去檢舉。
而圍繞著前文中的「閃三下」到底是什麼?其實這是歐洲車的方向燈撥桿設計,第一段往下輕撥是示意超車或讓道用圖,在歐洲的駕駛環境與文化中較常用到,稍微用力往下撥深一點才是傳統的長閃方向燈直到方向盤回正,提醒歐系車種的駕駛要注意「撥好撥滿」,以免受罰。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車輛變換車道或是要左右轉彎,都必須使用方向燈,否則將會受到1,200元到3,600元的罰鍰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