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原訂汽車舊換新貨物稅減徵期限於明年1月7日截止,但是為促進產業發展與節能減碳,財政部曾經於7月預告修正貨物稅減徵法源《貨物稅條例》第12-5條條文。只是截至目前為止尚未完成修法,但財政部長日前接受質詢時表示,舊換新貨物稅補貼確定將再延長5年,修法空窗將透過「溯及既往」方式追溯。且除財政部版本,亦有多位立委提出相關修正草案條文,甚至有立委提議將把減徵額度自5萬元提高為6萬元。
為鼓勵民眾汰舊換新,一方面促進經濟發展,一方面汰換效能較差舊車以達成節能減碳效果,財政部自105年 (2016年) 1月8日起實施汽機車舊換新貨物稅補貼,報廢或者出口符合規定之汽、機車並購買新車,汽車每輛減徵貨物稅5萬元、機車4千元。原先設定減徵期間為期5年,自2016年1月8日起至2021年1月7日為止。但由於減徵補貼頗具成效,即使受到疫情影響,臺灣車市還是維持相對活絡狀態,財政部亦於今年7月宣告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2-5條條文。
然而,一直到今年12月,眼見《貨物稅條例》第12-5條所規定落日時間即將到來,《貨物稅條例》第12-5條修正條文仍未送達立法院,草案仍在行政院審查當中。財政部長蘇建榮日前接受質詢時表示,儘管目前草案仍未送達立法院,即使可能趕不上於1月7日前修法通過,仍會透過空窗期溯及既往方式,持續推行舊換新貨物稅減徵。
除行政院版本,目前立法院亦有多位立委提出《貨物稅條例》第12-5條修正草案。12月份即有4種版本修正草案提出,分別為:
◎版本一、立委謝衣鳳等18人,延長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適用親等與現行版本相同,但減徵額度改為汽車最高5萬元、機車4千元,但減徵額度不足5萬元與4千元者以應徵稅額計算。也就是說設下減徵額度天花板,很可能獲得的補貼不到5萬元與4萬元。
◎版本二、立委趙天麟等18人提出版本最為單純,將期限延長至2026年1月5日,期於適用親等與減徵額度都維持與現行相同。
◎版本三、立委高嘉瑜等19人,延長期限至2026年1月7日,減徵額度維持與現行版本相同,汽車適用親等亦維持與現行不變,但放寬機車舊換新適用親等至四等親以內。
◎版本四、立委洪孟楷等18人,期限延長至2026年1月7日,適用親等與現行版本相同。但將汽車減徵額度由5萬元增加至6萬元,但應徵稅額不足6萬元者以應徵稅額計算。機車維持減徵額度4千元,但應徵稅額不足4千元者以應徵稅額計算。
綜合以上4種不同版本修正草案內容,舊換新貨物稅減徵延長5年已經是各黨派立委共識,幾乎已可確定汽機車舊換新貨物稅減徵補貼將延長至2026年為止,且並未有限縮至汰換10年以上老車相關條文出現。目前較有差異者,則是機車舊換新補貼適用親等與減徵額度等細部差異,仍有待修法通過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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