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路上開車騎車,是否都遇過某些三寶,以讓人意想不到的方式登場,有些是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使用燈具,有些是左右不分打錯方向燈,還有的甚至將汽車「標配」的東西拒絕使用。比如下面這名網友親眼所見的,並表示:「我可以理解下班車流多,龜速開車可以理解,但是這位老兄行車路徑稍微偏右又沒打方向燈,後車的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要直走還是轉彎,從左側超車後,猛然一看,這精美的後照鏡怎麼沒開阿?這樣也能開車嗎?」
下方網友看到行車紀錄器的截圖後,紛紛開玩笑的表示:「你期待這些人會看照後鏡是你天真了!」、「不要被後照鏡限制自己,今天的我是沒有極限的!」、「為所欲為牌見怪不怪直接送檢舉就對了!」、「就說了,龜車可怕的地方在於9成以上都三寶。」、「他從來沒用過這項選配功能,乾脆直接關起來。」、「反正沒在看,收起來比較不會撞到。」、「人家是為了降低風阻。」、「減少風阻比較省油安靜?」
也有網友認為這些奇怪的現象已經見怪不怪了,並貼出一張照片調侃到:「綠燈時,可以從隔壁車道的後照鏡整理儀容的貼心設定!」,可以看到此照片的後照鏡明顯損毀,呈現與車平行的角度,可以判斷此車駕駛若不是準備去修復後照鏡,就是根本沒在沒在看後照鏡。
事實上還有更多馬路三寶的行為不僅危險,還有違規的疑慮,比如晚上或視線昏暗不開頭燈、天氣晴朗卻不論白天或晚上都開著霧燈,還有遠光燈總是刺痛前車與對向駕駛的眼睛,這些錯誤的駕駛行為都會為自己帶來危險,也會因此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的第42條,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而後照鏡相關的法規,只在《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的16條第2項規定,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皆可開罰900元至1,800元以下罰鍰。不過若是機能正常卻沒開啟,目前國內沒有相對應的法規,所以看到這些馬路三寶的奇葩行徑,最好保持安全距離,以免他們用出其不意的方式造成自身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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