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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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縮檢舉減少員警工作量0.15天 民眾怒噴:本就是修法邏輯錯誤還不認?

先前陳歐珀立委修法限縮檢舉,理由為基層警力不足,大量的檢舉會使工作量增加,因此為了減少執法單位的工作量,限縮檢舉勢在必行,同時提出遇到違規事件,民眾可以直接撥打電話請員警到場處理,許多人紛紛懷疑警力不足的情況下,沒時間處理檢舉事項,就有警力現場處理違規?至此政府單位並未多做回應。直到現在檢視成效,沒想到交通部表示員警減少了0.15天的處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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髮夾彎式修法? 立委陳歐珀提案把違停檢舉權還給人民! 

今年4月30日上路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大幅限縮人民對於交通違規的檢舉權,只剩特定事項如危險駕駛與交叉路口10公尺內違停可以檢舉,至於常見的紅黃線違停只能打110請警察開單,如果警察勤務繁忙不出現的話也拿違停人士沒轍。至此台灣可以說是進入了「大違停」時代,到處都可看到停紅線不停停車格的「聰明用路人」出沒!不過這個交通亂象可望在明年後終結,因為立委陳歐珀提案修法要將檢舉權還給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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