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寶爸國道「急煞」被檢舉罰2.4萬,法院判決撤單:檢舉人沒保持安全距離 2寶爸廖姓男子2024年駕車行經國道4號時,因減速行為被後方民眾檢舉「任意驟然減速」,遭裁罰新台幣24,000元並要求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廖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他主張當時是因為後座幼童拉動門把,為了安全才減速並尋找避車空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審理後大轉彎,認定廖男行為屬於應對突發狀況,並非恣意危險駕駛,判決撤銷原處分,同時也在判決時寫下,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 2026 年 3 月 11 日 看更多
汽車行駛轉彎專用道到底要不要打方向燈?警察開不開罰關鍵在這 車輛轉彎、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一直是民眾最厭惡的「馬路三寶」行為之一,也是最常被檢舉的交通違規案件項目之一,不過如果在沒有其他方向選擇的轉彎專用道還需要打方向燈嗎?過去也曾有過遭檢舉未打方向燈成功申訴案例,不過申訴失敗的案例更多,關鍵因素是要看在什麼樣的路口轉彎! 2023 年 11 月 11 日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