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凌晨發生一起酒駕案件。當時一輛600萬的保時捷在路上左右搖晃,員警發現後將車輛攔停,沒想到發現24歲的張姓女子渾身酒氣,女子辯稱自認喝得比友人還少,所以才冒險駕駛上路,最後施以酒測數值高達0.33MG/L,以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日前這起案件發生在台中市北區進化北路與梅川東路口,一輛保時捷跑車行跡詭異、左搖右晃,員警緊隨其後於中清路與忠明路口攔停該車輛,並發現車內酒氣濃厚。事後,駕駛車輛的張女表示,先前在附近朋友家喝酒,而同行男性友人喝了非常多酒,覺得自己喝較對方少,所以才開朋友的保時捷送他回家。
員警提供杯水給張女漱口,並待15分鐘休息後才對其進行酒測,過程中張女不斷詢問員警拒測、酒測值未超標的相關事宜,試圖規避法律責任。然而,最後張女酒測值明顯超標,數值達0.33MG/L,警方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分別移送張女與同車男乘客,並以《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依法開罰。
第二分局表示,酒後駕車有著極大的交通事故風險,除了危及自身生命,還可能傷及其他無辜的用路人。飲酒後務必選擇代駕或計程車,保護他人,同時呼籲生命無價、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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