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新冠肺炎持續延燒,全台從5月中開始進入三級警戒,並且解除三級階段從6月14日、6月28日一路延到7月12日,可見疫情之嚴峻。環保署表示,為配合全民防疫,減少民眾外出及降低感染風險,機車排氣相關檢疫之辦理期限,可延至今(110)年底完成。
原先根據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法規,出廠滿5年機車需要每年接受排氣定期檢驗一次,檢驗期限為行照原發照月份的前後一個月內,並且檢驗不合格之機車需要在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
環保署說明,為了減少民眾外出及減少感染風險,出廠滿5年並且行照發照月份為4月至10月之機車,在110年的檢驗期限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4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間,經定期檢驗未過者,完成複驗改善期限,同樣也延長至12月31日。
出廠5年的機車都需要每年檢驗排氣,與汽車定檢不同,不少機車行都有與環保署合作全台總計有3,563處定檢站,並且檢驗費用80元還由環保署空氣污染防制費補助無須付費。
不過如果沒有注意到行照發照月份,過期檢驗的話將遭開罰500元;定期檢驗未符合排放標準,並且未於一個月內修復完成複驗將開罰1,500元;超過檢驗期限6個月仍未驗車或複驗仍不合格者,將被開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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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檢驗方面,則是將期限展延至三級警戒結束後一個月,像是最近解除警戒日期為7月12日,如果愛車的檢驗期限為三級警戒期間,將順延至8月12日。另外,公路總局也放寬處罰規定,只要因疫情而必須隔離或居家檢疫者,遵守防疫措施而錯過汽車定期檢驗,只要檢附相關證明,就可以展延至解除隔離或者治癒後6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