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高速公路限速最高就是110km/h,而幾乎所有車款都可以達到這個速度沒有問題,但近日有位桃園的詹姓男子所駕駛的Toyota Vios被開出了177km/h的超速罰單,該名男子認為這是機器發生了誤判狀況,因此對於這張罰單提出行政訴訟,但沒想到最後的結果卻是依舊開罰,Vios也直接成為了法院認證可以跑出177km/h極速的車款,對此許多網友都表示這真的不是不可能,而且該地點還在林口下坡路段,深夜駕駛要有177km/h相當容易。
這名駕駛是在去年的12月19日於凌晨駕駛在國道一號林口往桃園路段,該張罰單上測得其車輛的速度為時速177公里,已屬嚴重超速除了罰單之外,還必須要接受道路安全講習以及吊扣駕照3個月的處分,而他表示自己開的車只是Toyota Vios,認為性能有限根本不可能開到那麼快,因此提出行政訴訟,並表示這應該是測速器誤判,希望可以透過監視器還原真相,或者是讓警方直接開他的車上路,把車開到時速177公里,他就承認這張發單。
而不少網友看到這篇就回覆表示:「林口下坡,vios 177 表速180幾,應該不難吧」、「新車177有可能,整車密合度都有水準以上,馬來西亞也一堆vios全拆改當賽道用車」、「同顆引擎神鴨在西濱冬天南下3公里的路段錶速19X路過,177真的可能」,認為在林口下坡路段要達到這樣的速度不是不可能,而且這名男子開的也是出廠不到兩個月的新車,違規時間又屬深夜時段,車輛相當稀少,所以要開到時速177公里只要心臟夠大顆就可以達到,而法官也是這樣認為,因此這名男子還是要吃下這張罰單,Toyota Vios也變成了法院認證可以達到177km/h的車種。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