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暐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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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酒駕! 違規沒入車輛、肇事致死最高死刑修法一讀通過

有鑒於酒駕事件頻傳,儘管屢屢升高酒駕罰則,警政署也持續推行「酒駕零容忍」執法政策,酒駕憾事仍不斷發生。為此,國民黨籍立委江啟臣提案修正《刑法》第185-3條,將酒駕致人於死刑責自「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累犯5年以上或無期徒刑」修改為「12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並且同步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將酒駕列為須依法沒入車輛的違規態樣。以上兩修正草案今日 (5/21) 正式於立法院一讀通過,期望透過提高刑責方式,遏止酒駕發生,也藉由違規沒入車輛,提早防止酒駕意外發生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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