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宜報導】今(1)日上午8時許,前鎮區光華二路與一心一路口傳出交通擦撞事故,17歲的陳姓少年無照駕駛一台機車,疑似為了搶快闖紅燈,與一台待轉的銀色保時捷凱燕休旅車發生碰撞,兩方皆無酒駕情事,詳細肇事責任由警方後續研判。
經了解,現場為17歲的陳男騎乘普重機,沿前鎮區光華三路南往北直行至光華、一心路口時,疑似為了搶快而闖紅燈,與在路口待轉的銀色保時捷凱燕休旅車右前車頭發生碰撞。59歲的休旅車駕駛蔣男因氣囊爆開,導致手部受傷自行就醫,陳姓騎士右腳開放性骨折、手部挫傷,意識清醒無生命危險。經查本件交通事故雙方駕駛均無酒駕情事,初步調查為陳姓騎士闖紅燈導致肇事,詳細肇事責任由交通大隊進行後續分析研判。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另機車騎士無照部分依同法第21條,處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前鎮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務必遵守交通號誌並減速慢行,同時注意往來人車,以保障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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