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炫均報導】有民眾日前行經國道一號高雄五甲路段時,發現前方的廂型車的天窗,竟有2個乘客探出頭吹風,後方車輛的乘客將整段影片拍下來PO網,網友大嘆「可能是繼父繼母開的車」。而國道警察表示,乘客的行為如果沒有繫上安全帶、又涉及其他相關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恐吞上最高共24,000元的罰鍰。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PO出一段行車影像,一部白色Toyota Alphard行駛於國道一號中山高速公路高雄段,車頂竟有2名身穿黑衣的小女孩,探出上半身在外吹風,女童還不時回頭向後看,眼看車就要匯入國道主幹道,仍不見2女縮回車內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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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指出,這是昨(2)日傍晚5點15分拍到的,直問這樣的行為「是否太危險?」。網友看完紛紛痛批,「應該不是親生的檢舉吧!」、「可能生很多比較奢侈」、「這可能是後母或繼父」、「小孩子可能不懂,但大人竟還放任,這真的說不過去了」、「真的危險!」,更有疑似目擊民眾指出,是3名女童輪流探頭,替孩子緊張到害她下錯交流道。
國道警方表示,影像顯示爭議違規車輛於10月2日17時15分,行經國道1號北向370公里處匝道(五甲路段),目視應為2名孩童由車頂天窗探出頭部及部分上身於車外,此種情況已明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7款規定:汽車裝載時,載運人客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時,除依前項處汽車所有人罰鍰及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外,汽車駕駛人仍應依第6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記違規點數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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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先前也有幼童在快速道路或是高速公路將手腳探出天窗的案例,據了解,該行為已涉及「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國道警方可以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罰鍰,若是高速公路則提高至3,000~6,000元;另外,探出車窗的行為,可依「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處3,000~18,000元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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