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女駕駛國道遭逼車 紅斑馬教你打怪破解平安歸!

透過網路及新聞畫面的播送你會發現,三寶、插隊、逼車…等種種NG行為早已是台灣道路交通的日常,儘管碰上這些鳥事若處理不當,自己可能就是下一個新聞事件的主角,但很多人依舊沒在怕的,愛嘴的就來比大聲、敢“派”的更沒在龜縮,想紅大家一起紅,Who驚Who!?只是,馬路上更多是守法的人,每天安全上路,除了不想出名外,更不想出事,而當不幸遇到馬路惡霸時,很多人一時間反應不過來,除了超剉以外,往往不知該如何應對!像下面這位菜鳥女駕駛便在不多的駕駛經驗中碰上可怕的夢魘。
原po表示第一次在路上遇到這種問題,覺得好危險、心好累,卻又不知道要怎麼辦,只好上網求助。(圖片來源/ Dcard)
原po表示,某日在國道繁忙車多的路段上,從後視鏡瞄到有一台車離自己超級無敵近(大概是一踩煞車就會撞上來的距離)而且對方不是只貼一下下而已,而是7分鐘之久,原po表示,自己雖是開車剛滿三個月的新手駕駛,但並不認為自己是龜車,第一次在路上遇到這種問題,覺得好危險、心好累,卻又不知道要怎麼辦,想求問遇到惡意逼車或未保持安全距離的人都如何處理?

有熱心的網友建議,閃他後霧燈或急剎嚇死他!也有人建議在安全情況下換車道讓他過,不要緊張或受到對方干擾,安全第一!而對於層出不窮的道安事件,國道警察紅斑馬則表示遇到類似逼車行為千萬別意氣用事起衝突,更別想反擊做出類似逼車行為,要盡可能在安全情況下與對方保持距離,如路況許可就移至路旁打雙黃燈暫停同時緊閉車窗、上鎖勿下車,再撥打110報警。有行車記錄器或手機錄影資料的話更好。 
遇到逼車千萬別意氣用事起衝突,更別想反擊,在安全情況下保持距離、報警,能提供行車記錄器資料更好。 (圖片來源/ 交通部)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這些懲罰應該夠他受的了!所以以後遇路霸免心驚、免崩潰,臨危不萬、安全至上,把紀錄到影像默默交給紅斑馬,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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