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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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條例》與《刑法》酒駕罰則修正條文加嚴 立法院不到1個月三讀通過!

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35條之1、35條之3的修正案,即有關於酒駕罰則加嚴懲處的相關罰責,從交通部長王國材在2021年12月29日初步祭出3大方向後,僅僅不到1個月的時間,立法院便在2022年1月24日臨時會宣布三讀通過,確認包含乘客連坐罰鍰提高、酒駕累犯認定延長為10年並會公布累犯者照片姓名等等。此外,還有《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未肇事的刑度從最重可判2年增加至3年,併科罰金從最高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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