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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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路肩散落物要收處理費!高公局預告1月22日起每30分鐘3千元

國道高速公路局自2019年9月9日發布《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之後,雖然自2022年元旦起取消「處理時間未達30分鐘,不收取費用」的規定,但2023年統計下來,高速公路出現的散落物件數仍逾4萬件,與往年相比未有顯著減少。為了加強提醒用路人上國道裝載貨物綑紮牢固,高公局決定自2024年1月22日起,將收取處理費的對象,擴大至占用路肩或邊坡之散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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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散落物處理30分鐘內免費確定取消 明元旦起全面收費3000元起跳

雖然高公局苦口婆心勸導,要求用路人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裝載物品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且制訂有相關罰則,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新臺幣3,000元至4,000元不等罰鍰。不過,國道出現散落物仍然時有所聞,也容易因為散落物關係導致其他用路人反應不及發生事故,對於行車安全造成風險。為了進一步減少物品掉落國道機會,高速公路局宣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散落物處理為達30分鐘免收取費用規定,只要物品掉落國道,高公局就會向肇事者收費,基本費用3,000元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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