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雷射測速槍與「雷射防護罩」議題再度引發討論。有媒體報導指出,交通部去年曾函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公平交易法》禁止雷射防護罩販售,且「已有裁罰案例」,因此並非無法可罰。不過,《地球黃金線》進一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證後發現,這項說法與實際裁罰內容有所落差,公平會表示,當時開罰的是「廣告不實」,並非認定雷射防護罩本身屬於違法商品,更沒有依《公平交易法》直接禁止商品販售。

雷射防護罩成爭議!交通部曾提禁售建議
根據交通部先前說明,雷射防護罩是在車牌附近安裝雷射二極體(LD),透過發射不可見光干擾警方雷射測速設備,使測速槍無法正確量測車速,因此可能影響警方取締超速,危及道路安全。
媒體報導指出,交通部去年7月已函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希望依《公平交易法》禁止此類商品在市面販售,並表示已有裁罰案例,同時也建議警政署可比照假車牌管理模式,協調數位發展部及經濟部,要求網路及實體通路下架相關商品。
然而,目前網路上仍可搜尋到不少販售雷射防護罩的業者,甚至標榜「拒絕雷射罰單」、「防禦全台現役雷射槍」等宣傳字眼,也讓外界質疑,所謂「禁售」是否真的已經落實?

公平會:我們只處理廣告不實,不是認定商品違法
針對交通部提及的「已有裁罰案例」,《地球黃金線》今天實際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證。
公平會表示,當時確實曾接獲交通部函文,也依法展開調查,但調查重點並非雷射防護罩是否合法販售,而是業者廣告內容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

公平會指出,《公平交易法》規範的是廣告有無涉及不實或引人錯誤,因此若商品宣稱的功能、規格與事實不符,就可能依法裁罰;至於雷射防護罩本身是否屬於違法商品、是否應限制或禁止販售?涉及其他法令與主管機關權限,並非公平交易委員會可以認定。
換言之,交通部先前向媒體表示「函請公平會禁止販售,且已有裁罰案例」的說法,容易讓外界誤以為公平會已認定雷射防護罩違法並加以禁止,實際上並不是因販售雷射防護罩而受罰,而是因為廣告內容涉及不實宣傳。

10萬元罰鍰原因曝光!與「商品禁售」無關
公平會於今年3月4日公布的裁處內容顯示,遭裁罰的是康璿科技有限公司。
該公司在官網及Facebook宣稱旗下「南極星HP-9雷射防護罩」採用3顆雷射二極體(3LD),而同業產品採用「引擎脈衝開關機制」。
不過,經公平會調查後發現,該產品實際僅配置2顆雷射二極體,同業產品實際是透過藍牙連線控制,並非引擎脈衝機制。

因此,公平會認定上述廣告內容足以使消費者對商品規格及競爭產品產生錯誤認知,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最終裁處10萬元罰鍰。也就是說,這項裁罰依據的是「廣告不實」,而非商品本身違法或禁止販售。
雷射防護罩是否違法需禁售?公平會:非我們權責
依照公平會說法,如果交通部希望全面限制雷射防護罩販售,無法僅依《公平交易法》處理。
交通部假如認為該設備確實會妨礙交通執法或影響公共安全,仍須由主管機關另行依相關法令辦理,或透過修法建立明確法律依據,例如由數位發展部、經濟部或其他主管機關針對商品管理、網路販售及平台下架機制進行規範。

目前而言,公平交易委員會能介入的範圍,仍僅限於商品廣告是否涉及不實、誇大或足以誤導消費者,至於雷射防護罩本身合法性,有待其他主管機關進一步釐清。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