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開車、騎車,行駛在路上使用方向燈無非是天經地義,除了是取得駕照的基本要求,同時也是告訴其他用路人跟車輛自身即將前往的方向,並給予其他駕駛做出判別煞車減速或是避開的機會。使用方向燈可說是相當重要,不過在諸多情形下,可能會一不小心忘記打了方向燈,又或是被嚇到而忘打方向燈,運氣不好而被檢舉達人檢舉「未打方向燈」,收到罰單勢必會心有不滿,吃上千元罰單而破費。此篇文章就教導各位未打方向燈如何申訴,而且同時申訴也有其技巧,未打方向燈想申訴的各位必須看過來。
什麼時候要打方向燈?
方向燈不只是要在轉彎時使用,包括以下諸多情形都必須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 轉彎
- 迴轉
- 超車
- 變換車道
- 路邊起步
- 靠邊停車
此外,交通主管機關先前也補充,不僅是畫設車道線超車期間需要使用方向燈,另外「同車道超車」也必須使用方向燈,需保持50公分以上距離,先使用左方向燈,再打右方向燈切回原行路線。

未打方向燈申訴流程
對於罰單抱有不平,針對未打方向燈想進一步申訴,必須先準備好必要資料: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陳述單
- 罰單影本
- 採證照片
- 佐證資料,如:行車紀錄器
- 委任書 (若委託他人辦理才需準備)
當以上資料備妥之後,可透過親送方式送至開單單位,或是透過罰單上指定的「交通事件裁決處 (所)」提出申請,亦可上監理服務網或罰單上標註之「應到案處所」官網提出申訴。要提醒的是,送件成功後,該筆罰鍰金額就會暫時凍結,無須擔心罰單繳納期間,因此收到要申訴的罰單記得先不要繳納。
未打方向燈申訴技巧
未打方向燈時常並非出於故意,不過依據不同情形申訴理由也會有所不同,相對的申訴成功性也會有所差異。最容易成功主要分為以下三種:
一、影像模糊或證據不足、無法辨識車牌或燈號
針對被檢舉而無法清楚辨識,或是因為天色昏暗而被判處未打方向燈,可依此進行申訴,得以主張「依採證照片、影像模糊不清,無法明確辨識車輛燈號狀態」,同時強調基於「罪疑惟輕」原則,要求撤除處分。

二、道路設計不良
部分情形因為道路設計,導致車輛有偏移動態,但事實上並無真正的轉彎情況。若是因此而被檢舉未打方向燈,則可以透過現場照片或是街景地圖,主張「該路段為單一動線之彎道,並無其他岔路,行駛路線係順應道路標線,並非轉彎行為。」
三、緊急避難
特殊情形下,駕駛也可能因為突發狀況、臨時衝出的孩童、寵物甚至是行人而忘打方向燈。此情況屬於緊急避難,得主張「當時 (哪邊) 突有 (人、事、物) 竄出,本人為避免發生碰撞事故,緊急向旁閃避。依行政罰法第13條規定,屬於緊急危難之行為不予處罰。」且得附上行車紀錄器畫面。

未打方向燈罰款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一般道路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頭燈、近光燈、遠光燈、霧燈、危險警告燈或其他燈光者,將可處1,200到3,600元。若是在國道或快速道路上,進一步加重處罰,罰款提高到3,000元以上到6,000元以下。
未打方向燈常見Q&A:
申訴要花錢嗎?
不用,首次向監理機關申訴 (陳述意見) 完全免費
車是別人開,被拍罰單算誰的?
罰單起初寄給車主,但可依規申請「歸責駕駛人」轉移罰單
申訴一定會成功嗎?
不一定,實際申訴狀況仍取決於主管機關最終判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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