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天價拖吊」爭議頻傳,有民眾車輛拋錨後自行聯繫拖吊業者,短短不到10公里路程竟被索價10萬元,引發外界關注拖吊業者漫天喊價亂象。為遏止「拖吊蟑螂」利用車主急於脫困心理牟取暴利,交通部預告修法,未來一般道路拖吊基本費與里程加收費,不得超過國道拖救基本費率2倍,以新車價值低於200萬元的小型車為例,基本費最高3,000元,最快年底前上路。
遏止「拖吊蟑螂」,交通部著手修法
交通部表示,這次預告的「道路拖吊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主要適用於一般道路拖吊服務,也就是車主自行聯繫拖吊業者的情況;若是透過車廠、信用卡或其他第三方平台安排拖吊,則不適用此定型化契約。至於加水、換胎、送油、接電等道路救援服務,也不在這次規範範圍內。
草案明定,拖吊契約應記載事項包括契約審閱期間、業者基本資料、收費項目及標準、服務品質、車輛保管責任、契約終止、禁止擅自使用車輛、事故損害賠償及消費爭議處理等。其中最受關注的收費標準,基本費及里程加收費不得超過國道拖救基本費率2倍,若地方主管機關另有核定,則依地方規定辦理。

瞄準一般道路修法,小型車基本費最高3,000元
以現行國道小型車拖救費率來看,新車價值低於或等於200萬元、底盤高度大於或等於15公分者,10公里內基本費率為1,500元,超出10公里後每公里加收50元。換算未來一般道路拖吊收費,同類車款基本費最高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10公里後每公里最多加收100元。若是車價超過2,000萬元、底盤高度較低的高價跑車,基本拖吊費最高可達4萬元。
除了費率上限,草案也禁止業者在契約中列入不公平條款,包括免除或減輕業者責任、片面變更契約內容、變相或額外加價、排除小額訴訟管轄,以及其他違反法令或顯失公平的約定。交通部也要求業者須揭露基本費、里程加收費、現場作業費、待時費、特殊作業費、空趟費及付款方式等資訊,避免消費者事後才發現遭到額外收費。

預計年底上路,違反者最高可罰30萬
交通部指出,草案將預告2個月,蒐集各界意見後報行政院核定,若程序順利,期盼今年底前公告實施。未來上路後,若業者使用的定型化契約違反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將依《消費者保護法》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再次限期改正仍未改正者,可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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