槽化線「壓到就罰」翻案了?法院、交通部、警方吵成一團!網炸鍋:只想坑錢

台南仁德太子路190巷口新畫設的槽化線,竟出現單日超過百件檢舉,讓民怨瞬間炸開。(圖片來源/ Threads)

台灣用路人常見的槽化線,最近再度掀起大戰。起因是有立委點名,台南仁德太子路190巷口新畫設的槽化線,因太過壓縮原本的車道空間,導致許多駕駛左轉幾乎都難以避免「壓線」,造成出現單日超過百件檢舉,讓民怨瞬間炸開,市府也要求警方先暫停開罰。

更尷尬的是,2016年花蓮地院曾有判決,駕駛只是「壓到」槽化線、但4分之3車體仍在原本車道內,判決公路局敗訴,撤銷原本的裁罰處分。這起判決與交通部長期以來「壓到就算違規」的執法認知明顯不同。如今連第一線員警都跳出來喊話,支持改成「跨越」再開罰,也讓這條看似普通的白線,意外變成社群熱議焦點。

這起爭議之所以燒起來,核心就在一句話:法規寫的是「禁止跨越」,但實務上不少民眾卻是「壓線就被開單」。對駕駛來說,兩者差很多;對執法單位來說,標準模糊更是麻煩。有立委認為,交通部及警政單位應協調重新檢討執法標準,因為一旦民眾不服申訴,警方與裁決機關就得進入繁瑣行政流程,有員警甚至直言,槽化線申訴案真的很多,法規若再不講清楚,只會讓第一線和民眾一起卡在灰色地帶。

不過,交通部政務次長伍勝園仍堅持現行法規所述,壓到槽化線應可視為跨越,僅表示但會重新檢討太子路的槽化線範圍。整起事件已經形成法院、交通部與警方的三派爭議。

一些人認為台灣不少槽化線根本畫得太大、太滿,甚至路型本身就容易讓車輛轉彎時壓到邊線,結果駕駛一不小心就吃單。(圖片來源 / 議員林德宇提供)

而這波討論在社群上也迅速分成好幾派。第一派是「法規文字派」,認為問題根本不在駕駛,而在政府自己講不清楚。有網友直接把法條搬出來,指出《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1條明明寫的是「禁止跨越」,不是「禁止壓線」,質疑如果連法條都不照字面解釋,那到底是依法行政,還是執法單位自己擴張認定?也有人吐槽,「考60分大家都知道是及格,只有交通部堅持不及格,大概就是這種概念。」

第二派則是「設計有問題派」,認為台灣不少槽化線根本畫得太大、太滿,甚至路型本身就容易讓車輛轉彎時壓到邊線,結果駕駛一不小心就吃單。有人酸說,「如果壓到就要罰,那不會畫小一點嗎?畫那麼大是在浪費油漆?」還有網友點出台灣不少路口槽化線根本像是「平面版安全島」,但既然是平面、不是實體,就應該保留一定容錯空間,不然乾脆直接蓋分隔島算了。更有人火力全開表示:「槽化線這種東西本來就是緩衝區,真要完全不能壓,直接做3D實體上去啊,現在搞成這樣根本像在賺業績。」

當然,也有第三派是「駕駛習慣派」,完全不買帳。他們認為,不管法條怎麼寫、槽化線怎麼畫,正常駕駛本來就不該去壓到。有網友直言:「好的駕駛習慣怎麼會去壓到槽化線?依序前進不就是最理想的?」也有人擔心,一旦未來改成「跨越才罰」,會不會變成另一種失控現場,「現在開放壓一點,下一步就會有人直接把槽化線當捷徑、當路肩在衝,乖乖排隊的人反而變傻子。」

而在眾多留言中,最有趣的其實是「比照辦理派」。有人馬上聯想到雙黃線、雙白線,追問「如果槽化線壓到不算,那雙黃線壓到但沒整台跨過去,能不能也比照?」還有人笑說,照這邏輯,以後是不是連左轉壓雙黃線、交流道槽化線都要重新定義?這些反問雖然帶點酸味,但也精準點出現行交通標線管理最大的問題:不是人民故意鑽漏洞,而是不同標線、不同路型、不同執法標準,早就把用路人搞到一頭霧水。

有人馬上聯想到雙黃線、雙白線,追問「如果槽化線壓到不算,那雙黃線壓到但沒整台跨過去,能不能也比照?」(示意圖,圖片來源/ TVBS)

整起事件之所以會越吵越大,關鍵其實不只是「槽化線能不能壓」,而是台灣交通現場又一次暴露出老問題:立法文字一套、交通部解釋一套、警方執法一套、法院判決又是另一套。對民眾來說,最怕的不是不能罰,而是不知道什麼情況會被罰、什麼情況申訴得回來。

如今交通部已承諾要與警政及地方政府檢討,接下來會不會把「壓到」與「跨越」的界線講清楚,恐怕不只攸關槽化線怎麼罰,也攸關台灣交通法規能不能少一點模糊、多一點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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