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台頻傳毒駕事件,這些駕駛人因毒品影響判斷力與神經反應,宛如一顆不定時炸彈。為此,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於6月11日,正式對外公布第84次酒、毒駕累犯名單,一共有18人的姓名、照片和違規事實。期盼透過將違規者攤在陽光下接受社會監督,發揮強烈的警示效果,讓所有心存僥倖的駕駛人引以為戒,以遏止這股威脅用路人安全的危險駕駛歪風。

據新北市警察局的最新數據顯示,今年1月至5月期間,新北市取締了2,465件毒駕案件,相較於去年同期的335件,一口氣暴增2,130件,增幅來到驚人的636%,幾乎是去年的7.4倍之多。在這波公開的累犯名單中,最誇張的案例就是潘懋,他自民國108年至今已累積高達4次毒駕紀錄,不僅駕照遭註銷且面臨10年禁考期,其中3次更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最終遭法院判處合計9個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面對如此嚴峻的狀況,除了新北市持續強力執法外,新竹縣、雲林縣與嘉義市等地也陸續公布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
針對毒駕的危險駕駛行為,依現行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機車與汽車毒駕的裁罰金額分別為1.5萬至9萬元與3萬元至12萬元,若於十年內第二次違規,將直接處以最高罰鍰,而自第三次違規起,將在前次罰鍰上累加9萬元。而在第一線查緝實務上,警方只要透過唾液快篩呈陽性,即可依《刑事訴訟法》以現行犯逮捕,即便駕駛拒絕尿檢,警方也能請示檢察官強制採驗。

目前,交通部正研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就是說未來毒駕者將由現行吊扣駕照1至2年,改為吊銷駕照並停止考照3年,若毒駕拒測現行罰鍰為18萬元,未來將提高9萬元,初犯就罰27萬元,若再犯,則按次加罰18萬元,且不設定累計上限。新北市交裁處處長李忠台也透露,未來只要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駕車,將面臨一律吊銷駕照的最嚴厲處分,並同步調高罰鍰金額並落實乘客連帶罰最高可處1萬5,000元。
此外,行政院近日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將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包含毒駕、毒駕致重傷、毒駕致死,以及再犯毒駕致重傷、致死等情形。交通部也進一步說明,未來計畫建立毒癮者的駕照管理制度,實施預防性吊扣或吊銷機制,毒駕者必須徹底完成戒癮治療或相關講習程序後,才有資格重新考領駕照,以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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