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毒駕事件頻傳,嚴重威脅用路人安全,交通部與內政部等跨部會啟動修法,將針對毒駕加重處罰,並從駕照管理、乘客連坐責任到戒癮治療等面向建立更嚴格的源頭管制機制。交通部長陳世凱今 (2) 日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預計1個月內送至行政院,再轉立法院審議,最快今年底新制就能上路。
根據警政署統計,今年1月至4月已查獲4,725件毒駕案件,較去年同期大增近3倍,平均每日將近40件。面對毒駕案件持續升溫,交通部日前釋出修法方向,未來不只毒駕行為本身將面臨更重罰則,只要確認有施用毒品,即使當下沒有開車,也可能面臨駕照吊扣或吊銷處分。

陳世凱表示,現行汽車毒駕罰鍰為3萬元,未來將提高至12萬元起;機車毒駕則從1.5萬元提高至9萬元起。也就是說,新制上路後,汽車毒駕初犯即從12萬元起跳,機車毒駕初犯則為9萬元起跳,且未來可依累犯情形加重,採「無上限累加」方式處罰。
除了駕駛本人,這次修法也新增乘客共同責任,意即連坐罰。陳世凱指出,若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已施用毒品,卻仍選擇搭乘,將一併受罰,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他強調,毒駕不只是駕駛個人行為,乘客若明知風險仍放任,也應負起共同責任。

在駕照管理方面,毒駕者將由現行吊扣駕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若確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即使沒有駕車行為,也將直接吊銷駕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將處以吊扣駕照。
交通部也規劃,遭吊扣或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在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才能重新考領或換發駕照。短期內也將先修正相關規則,符合條件者僅能先換發短期駕照,藉此落實源頭管理與風險控管。

至於修法時程,陳世凱表示,相關草案將在今年6月底前送至行政院,進入修法程序,待行政院拍板後再送立法院審議。他表示,立法程序越快完成,交通部就會越快依法執行,並相信朝野立委都相當重視毒駕議題,因此「年底前應當可以上路」。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