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的飆車慣犯們可能再也無法隨心所欲地猛踩油門了。紐約州長Kathy Hochul日前簽署了一項新法案,凡是1年內遭測速照相機舉發違規達16次 (含) 以上的駕駛人,其座車上必須加裝限速裝置。從科技層面介入以限制車輛的最高時速,讓這群習慣將馬路當賽道的駕駛人,在系統的監控下告別超速違規,以提升全市的道路安全。對此,K.Hochul更是直言「你們休想無視法律,更別想危害無辜兒童、行人與其他駕駛人的安全。」

根據《紐約郵報》報導,州長K.Hochul宣布的新法,明定針對屢次違反限速法規、危及民眾安全的駕駛人,也就是1年內若遭測速照相機舉發違規達16次 (含) 以上,駕駛人的車輛將被強制安裝具GPS定位功能的限速裝置。新法案預計將在簽署滿一年後正式上路,且僅溯及生效日後所發生的違規行為,這項計劃為預防在悲劇發生前加以預防,使城市街道更加安全,猶如K.Hochul宣告「紐約正對這些飆車慣犯,下最後通牒」。

依該計畫的懲罰規範,若駕駛人拒絕配合安裝限速設備,將面臨高達1,500至2,500美元罰鍰,換算約新台幣47,161至78,608元,當超過45天仍未安裝,可能遭監理單位吊扣牌照。而且,任何人若遭查獲蓄意破壞或企圖破解限速系統,除了面臨同等金額的罰鍰外,也將遭到吊扣牌照1年,強制安裝限速器的管制期也會隨之延長。除此之外,州政府表示這項計畫成效若良好,未來不排除將限速裝置規定擴展至州內其他城市。

與此同時,州長K.Hochul也宣布了另一項改革措施,來降低紐約州高昂汽車保險費率。目前紐約人每年的車險平均支出超過4,000美元 (約新台幣125,768元),遠遠高出美國平均水準近1,500美元,而這龐大的財務負擔主要歸咎於詐欺保險、無止盡的訴訟、法律漏洞。因此州政府將針對事故發生涉及酒駕、無保險駕駛或涉嫌重大刑案的犯罪份子設定損害賠償上限,防止這些不法分子藉車禍發橫財。同時,新法嚴格限縮「重傷」的法律定義,限制主要肇事者的求償上限,並加強對保險公司超額利潤與費率的監管,確保能將省下的資金回饋給無辜民眾。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