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張哲輔報導】國內近日連爆毒駕案件,撞碎許多無辜家庭,為遏止悲劇重演,日前國民黨立委張智倫研擬提案修法,大幅提高毒駕刑責,最重可處死刑。另外,台北市政府也公布最新酒 (毒) 駕累犯名單,共有30人上榜,北市裁決所將把累犯者的照片印製成海報,發放至各鄰里辦公處張貼,希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其再犯。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日前公布第91次酒 (毒) 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共計有30人上榜。其中,累犯2次有25人、3次以上則有5人。截至目前,北市已累計公布2,368人次、共計2,197名違規者。本次名單中,罰鍰及累犯次數最高者為「翁澤民」。翁澤民已是第4度酒駕被逮,被重罰27萬,罰鍰現已繳清款項,另其機車駕照亦遭處禁考3年。裁決所指出,本次公告名單,已有24件結案、1件申請分期繳納,剩餘5件未結案,已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達45萬元。

為強化嚇阻力道,裁決所也針對上個月 (115年4月) 設籍北市且酒 (毒) 駕及拒測累犯達3次以上的「郭進嘉」、「潘懋」,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並發至北市各鄰里辦公處及派出所張貼公布。裁決所強調,希望透過社區鄰里的社會制約,對高度累犯者施加壓力,以降低其再犯的機率。
同時,裁決所也提醒,凡有酒駕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若因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車輛。如是累犯者,則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另外,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也將連坐處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受罰,甚至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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