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昫蓁報導】馬路上突多一塊紅色區塊,駕駛經過要當心了!為了行人安全,新北市交通局與養工處合作,在新店區中正路117巷設置「行人優先區」,透過醒目視覺效果與車輛行經時產生的微震動提醒,讓駕駛人主動減速、停讓行人,若用路人未禮讓行人肇事而致人受傷,最重將處36,000元的罰鍰。
新北交通局推「行人優先區」
新北市交通局指出,這次與養工處合作,在新店區中正路117巷設置「行人優先區」,並首度在入口處導入彩色壓花瀝青鋪面,透過醒目視覺效果與車輛行經時產生的微震動提醒,讓駕駛人主動減速、停讓行人,打造更安全友善的生活通行環境。
交通局專門委員林昭賢表示,新店區中正路117巷鄰近瑠公公園,兩側以住宅區為主,是居民日常外出、通勤與孩童通學的典型生活巷道;不過,居民反映自從中華路183巷通車後,部分車輛改走這條巷子前往北新路,使原本寧靜的巷弄逐漸成為車流捷徑,居民也因此更加關心行人安全問題。
林昭賢指出,為提升社區行人安全,交通局在與地方充分溝通後,推動設置行人優先區,除於入口設置「行人優先區」及速限20公里標誌外,並鋪設彩色壓花瀝青鋪面,不僅提升路面防滑效果,同時透過色彩和鋪面觸感,提醒駕駛人進入巷道後應主動減速、停讓行人。
致行人重傷或死亡最重罰36,000元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一般未禮讓行人罰則為1,200元~6,000元,未禮讓視障者(白手杖、導盲犬)2,400元~7,200元,造成行人傷亡時的罰則,致人輕傷18,000元,吊扣駕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36,000元,並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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