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一張張開出,金額進了政府口袋,但道路安全改善卻似乎跟不上開罰速度,罰鍰究竟是用來提升用路環境,還是成了地方財政的補血來源,再度引發外界熱議。去年 (2025年) 全台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高達1,631萬9,546件,罰鍰總額高達上百億元,卻有高達88%的款項流向不明,引發外界質疑罰金早已淪為地方政府的小金庫。對此,交通部目前已著手修正草案,預計將強制用於交通改善的專款比例從現行的12%大幅調升至30%,希望能真正對症下藥,把民眾的血汗錢用在刀口上。

立法院多位委員紛紛提出嚴厲批判,立委陳清龍直言,政府為洗刷行人地獄標籤積極執法,去年全台狂開出1,631萬張罰單,但死傷事故卻依然高達53.6萬件,而且以六都為例,雙北光是罰款收入就各達24億元,卻僅有12%被強制用於改善交通,等同將人民當作挹注地方財政缺口的提款機。立委林月琴更進一步剖析,地方政府近5年平均每年進帳130億元罰金,但那12%的優先用途中,前4項竟是購買裁罰設備,根本是「罰了錢卻不改善環境,逼著民眾繼續違規再受罰」的惡性循環。

根據《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一般道路收取的交通罰鍰中,直轄市可直接分配高達99%,非六都縣市也有75%,其餘才上繳國庫。以2024年為例,全台罰鍰總收入來到142.62億元,然而如此龐大的金流進了地方口袋,卻無法反映在交通安全上。近年來的交通事故總件數始終居高不下,2022年為37萬多件,到了2025年攀升至53萬多件,若地方政府持續把重點放在增設執法設備,卻沒有同步改善道路設計、號誌配置與人行環境,將無法從根本解決交通環境的困境。

針對未來的改革方向,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科長林采蓁說明,交通安全必須從工程、教育與執法三大面向著手,而執法理應是最後手段,未來的修正草案將明文禁止罰款收入再用於增設科技執法設備,並將資金導向道路環境改善及事故分析。另外,政大財稅系教授陳國樑指出,過去這些未受限制的罰款落入地方大水池後,極可能被挪作重陽敬老津貼或各類晚會支出,同時他呼籲,未來應全面落實專款專用,將舉發後的交通罰鍰全數撥入專戶,且必須將交通建設列為最首要的支出項目,唯有從源頭改善道路工程,才能終結交通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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