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斑馬線上闖紅燈!遭小貨車撞飛、違停公車也無奈受罰

婦人遲按下車鈴後又因闖紅燈遭撞飛,公車司機與乘客的一連串違規釀成事故。(圖片來源/ TVBS)

台北市大安區日前上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66歲婦人因錯過公車站位才急忙按鈴,司機疑似為了通融而違規在行人穿越道讓婦人下車,沒想到婦人下車後又因闖紅燈穿越馬路,當場遭小貨車撞飛,這場因一連串疏忽引發的意外,不僅造成婦人重傷送醫,警方也將違規的公車司機與乘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婦人過馬路闖紅燈,隨即遭小貨車撞飛。(圖片來源/ 翻攝自FB「八卦村-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

這起事故發生於3月31日上午9時14分許,當時56歲的高姓司機駕駛大有巴士88路線公車,沿著信義路4段公車專用道由東往西行駛。就在公車緩緩駛離站位後,車內66歲的羅姓婦人才突然按下車鈴,高姓司機在通過大安路口後的西側行人穿越道上直接違規臨停讓她下車。然而,急著橫越馬路的婦人,疑似未注意行人號誌已轉為紅燈,便逕自穿越馬路,隨即遭一名76歲賴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猛烈撞擊,婦人當場倒地,緊急送醫。

事發現場。(圖片來源/ TVBS)

對此,救護人員表示羅姓婦人傷勢相當嚴重,除了頭部腦出血外,肋骨與骨盆也都有骨折現象,隨即被送往鄰近的國泰醫院緊急搶救,目前生命跡象趨於穩定,但仍需留院觀察。事後,警方對小貨車駕駛進行酒測,確認其無酒駕情事,違規臨停的公車駕駛及小貨車駕駛雙方的駕籍也均正常。另外,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及78條,公車在行人穿越道臨停,以及乘客未依號誌指示穿越道路之行為,分別處新台幣600元與500元罰鍰,而公車司機未依規定站位上下客則由公共運輸處裁處。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呼籲,公車司機應嚴格遵守職業準則,務必在指定的公車停靠區讓乘客上下車,絕不可貪圖方便而隨意在路口或穿越道臨停,否則非常容易造成後方或對向車輛的視覺死角。同時,大安分局也提醒,行人下車後若需穿越道路,務必耐心等候號誌指示,千萬不可貪一時之快闖紅燈,以免在車流中讓自己陷入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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