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立法院已經通過修法,財政部也同步宣布,針對電動車部分,免徵牌照稅以及免繳燃料費等紅利持續延長,意即現階段而言電能汽車、機車尚不需要繳納相關規費與費用。然而,根據先前政府說法,無論是牌照稅或是燃料費,屆時開始向電動車徵收,預計都將以「馬力」方式來計算,曾一度掀起不滿、討論。不過,如今似乎出現一道曙光,近期立法院舉行公聽會,首度討論電動車牌照稅改以「碳排量」稽徵可能性。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 (1日) 天舉行首次公聽會,針對「因應對等關稅與淨零排碳,是否應修改海關進口稅則,免除進口車與進口汽車零組件關稅,並將使用牌照稅改以碳排量稽徵」等議題進行討論,並邀來立委、經濟部、財政部、中研院還有環境部等部會共同討論。當中關稅議題、進口稅率固然重要,但「牌照稅改以碳排量徵收」更成此次重點。

事實上,過去無論是交通部或是其他政府機關發言,都數度強調在電動車免徵牌照稅結束之後,電能車輛也會如同燃油車輛要求徵收,但由於電動車沒有排氣量能夠參考,因此朝向以馬力作為標準,也就是俗稱的「馬力稅」。但是,電動車因為動力優勢,往往在馬力數字上比燃油車輛更大,因此引來部分民眾質疑,期望尋求更公平的稅收方式。

儘管以碳排方式徵收電動車牌照稅可能更為合理,但財政部政務次長陳勇勝也在會議上提到,現行的車籍資料中尚無碳排量登載,若是要以碳排量作為牌照稅徵收基準,則必須另再建立合理之計算方式 (如碳排量 x 行駛里程數),以推估車輛整體碳排量。能源主管機關也應當對各類車種、使用年限或行駛里程等,建立相關的碳排衡量標準,以利交通主管機關登載車籍資料,並交由地方機關執行。

陳勇勝亦有補充,鄰近國家如日本、韓國以及新加坡等其他類似課徵牌照稅國家,同樣都是以排氣量 (燃油車)、馬達最大馬力數 (電動車) 當作徵收標準,因此台灣採用馬力計算並無不妥。此外,中研院副研究員戴志言也補充,其實我國牌照稅計算與國外有些微不同,因此應該檢討現行的牌照稅徵收標準,進一步與國際上接軌,或許才是短期內最可行的方式。

牌照稅改以碳排量徵收仍在討論階段,究竟電動車未來是否真的不會面臨「馬力稅惡夢」尚屬難言。不過,政府部門針對相關議題探討,無疑替徵收方式打開更多可能,而連帶影響的可能還包含俗稱燃料費的汽車燃料使用費,或許有望進一步受益?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