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擬強化交通違規累犯管理機制。交通部近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及相關裁罰規定,未來針對多次違規的駕駛人,將要求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若一般駕駛人在一年內多次出現闖紅燈、未依路權行駛或行近行人穿越道未減速等情形,將被納入講習對象,草案預告期為7天,預計最快於31日實施。

交通部表示,此次修法主要是為了加強事故防制,針對對交通安全具有重大風險的「違規累犯」駕駛行為進行矯正。未來若一般駕駛人在一年內違規達3次以上,或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在一年內違規達2次以上,將須接受3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透過矯正防制班提升駕駛安全觀念。

交通部指出,納入講習的違規行為主要包括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以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的行人穿越道、學校或醫院等場所未依規定減速等情形。若駕駛人多次違反相關規定,將被視為高風險違規行為,需要透過交通安全講習加強教育。
交通部列舉11種具體裁罰樣態:
- 行近鐵路平交道,未將車速減至15公里以下
- 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行人穿越道,未減速慢行
- 行經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標誌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未減速慢行
- 行經學校、醫院標誌路段,未減速慢行
- 未依標誌、標線或號誌指示減速慢行
- 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未減速,致污濕他人身體或衣物
- 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臨時發生障礙,未減速慢行
- 支線道車未禮讓幹線道車先行
- 少線道車未禮讓多線道車先行
- 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先行
- 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的交岔路口闖紅燈
交通部表示,草案進行7天預告,後續將依程序辦理法制作業,預計於3月底前完成修正與發布,希望透過制度強化違規矯正與教育機制,進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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