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乙珮報導】民眾近日收到一張6,000元罰單,畫面拍下他駕駛汽車行經路口,行人剛從斑馬線起始點過馬路,他已經駛到行人前方,遭到員警依「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為由檢舉開罰。民眾對此喊冤,路邊有台違停車輛擋住了他的視線,他有慢速駛過,卻仍收到罰單,「守規矩開車都這麼難開車,台灣是怎麼了?」
慢速過斑馬線遭罰,駕駛喊冤:違停惹得禍
民眾在「台灣罰單/交通/違規 討論區」發文詢問網友的意見,他說自己駕駛轎車行經永和區一處路口時,因為路邊有台車輛違停擋住他的視線,他將車子切內道行駛,開上斑馬線時,同時也有行人踏上。他強調自己車速很慢、後方有行人快步走過斑馬線,卻還是遭開罰6000元,無奈稱連守規矩都這麼難開車,台灣是怎麼了?同時詢問大家是否有機會申訴。

網友表示,從檢舉的照片中能確定,車輛駛過時行人已經踏上斑馬線,不少網友根據個人申訴的經驗分享,車輛與行人的距離十分關鍵。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汽機車穿越行人穿越道時應禮讓行人,其中,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約1個車道寬)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即構成違規要件。針對申訴案件,法官過往多以「三條枕木線」作為圖片判斷的關鍵。
網友紛紛留言解釋,甚至為他出氣,「行人已經進斑馬線了,三根枕木沒停就是一定檢舉,跟他從你後面過去無關」、「不是踏上斑馬線他就是一定要讓他,而是3公尺以內」、「可惜,差了一根枕木,不然你申訴一定有過」、「開太慢,不管停不停都注定要違規了,油門踩到底肯定不違規!你知道我說的是對的」。
駕駛狡辯網友不買單:行人早就走出來
另有人認為,駕車民眾就是未禮讓行人,其餘說詞只是藉口,「被視線擋住你還能從行人前面滑過去就代表你沒有停下來確認,將來你也很有可能撞到快速通過的行人」、「人家早就走出來了 哪來的後方」、「當你還沒到斑馬線,行人已經踩在斑馬線上了,表示更遠前你就看到了,哪裡是後方有行人?犯錯還要撒謊討拍,臉皮真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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