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未禮讓行人遭檢舉重罰30萬!交通部預告4月行人穿越道罰放寬

(圖片來源/ TVBS)

近期台灣交通議題再度引發討論,一方面是新北市發生公車未禮讓行人遭重罰30萬元的案例,引發業者反彈;另一方面,交通部則預告將放寬行人穿越道相關規定,預計最快2026年4月上路。兩者交織下,也讓「行人優先」與「交通順暢」之間的平衡,再度成為社會焦點。

公車未禮讓行人遭重罰 業者質疑執法標準

事件發生在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一處「無號誌路口」,儘管該路口本身沒有紅綠燈,但前後約30公尺皆設有交通號誌。依據現場情況,不少駕駛與當地居民長期以「觀察前後號誌」作為通行依據。

然而,近日一輛公車因行經該路口未禮讓正準備過馬路的行人,遭民眾檢舉開罰。依現行規定,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與行人距離小於3公尺(約一個車道寬)或車頭已進入斑馬線範圍,即可能構成未禮讓行人,最高可開罰6,000元。

更關鍵的是,該案涉及大眾運輸業者,新北市交通局另對所屬業者開罰30萬元,使事件爭議迅速升高。業者則喊冤指出,該路口狹窄、車流量大,若大型車輛頻繁停等,恐導致嚴重回堵;同時也質疑,單憑民眾檢舉影像即裁罰,是否能完整反映現場實際狀況,目前案件仍在申訴審理中。

近日一輛公車因行經該路口未禮讓正準備過馬路的行人,遭民眾檢舉開罰。(圖片來源/ TVBS)

無號誌路口爭議浮現 行人與車流難以兼顧

從現場情況來看,該路段存在典型的交通灰色地帶:行人往往需等待車流空檔,或觀察前後紅綠燈轉紅時才敢通行;而駕駛則習慣依據號誌節奏行駛,而非每個無號誌斑馬線都停等。

這種「制度與用路習慣落差」,正是衝突的核心,也凸顯現行法規在部分路型下的執行難度

交通部預告修法:行人罰則將放寬

與此同時,交通部也針對長期引發民怨的「行人號誌規定」提出修正草案,重點包括:

小綠人閃爍,不再一律禁止進入

現行規定要求:綠燈閃爍時,未踏入行穿線者「禁止通行」,違者可處500元罰鍰。

未來修正方向則改為:綠燈閃爍期間「避免跨入」,只要踏上斑馬線,不再直接認定違規。

取消「應快速通行」用語

交通部也將刪除「應快速通行」的要求,改為:

  • 綠燈期間:正常行走即可
  • 閃爍期間:已在道路上的行人「應儘速通過」

此舉主要考量高齡者與行動較慢族群,避免因過度趕時間而增加風險。

修法背後核心:回歸行人安全本質

交通部指出,行人綠燈時間本就依「一般步行速度」設計,並非要求民眾奔跑通過。閃爍綠燈的本意是提醒剩餘時間,而非禁止通行。此次修法重點,在於降低民眾因「不清楚規則」而被開罰的情況,同時讓制度更貼近實際用路需求。

交通部指出,行人綠燈時間本就依「一般步行速度」設計,並非要求民眾奔跑通過。(圖片來源/ TVBS)

行人優先 vs 交通順暢 仍待制度調整

從公車遭重罰到行人罰則放寬,可以看出台灣交通政策正朝「強化行人權益」方向前進,但同時也面臨實務挑戰:一方面,駕駛需更嚴格遵守禮讓規定;另一方面,路口設計與號誌配置若未同步優化,仍可能導致交通壅塞與執法爭議。

未來如何在「行人安全」與「交通效率」之間取得平衡,將是政策落地後最關鍵的觀察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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