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多個大城市正站在「科技執法」的十字路口,一邊是希望透過自動化設備降低交通事故、改善行人安全,另一邊則質疑這些系統是否已經變成變相開罰、補財政缺口的工具。近期,洛杉磯與華盛頓特區兩地,正好呈現出截然不同、卻同樣充滿爭議的發展方向。

洛杉磯:速度攝影機全面上線,罰單「不用等法官」
在加州,2023年通過的AB-645法案,正式為地方政府鋪路,允許設置自動測速攝影機。其中,洛杉磯動作最快,計畫自2026年起,在全市高風險路段布建多達125支測速設備,成為全州規模最大的自動取締城市。
官方表示,這套為期5年的「速度安全系統試辦計畫」,將優先設置在學校周邊、公園、工地、長者活動區與繁忙商業道路。運作方式與闖紅燈照相類似,只要系統拍到超速,罰單就會直接寄給車籍所有人,不論實際駕駛是誰。

罰鍰與後果一次看懂
- 超速11–15mph:50美元
- 超速16–25mph:100美元
- 超速26–99mph:200美元
- 超速超過100mph:500美元
更關鍵的是,若車速突破100mph,案件會自動送交加州DMV駕駛安全單位,即使尚未經過法院審理,也可能面臨吊銷或暫停駕照。這種「行政先行、司法在後」的設計,讓不少駕駛直呼壓力爆表。
加州官方的理由很直接:數據顯示,自2010年以來,與超速、激烈駕駛相關的死亡與重傷事故增加超過5成,必須用更快、更強硬的手段介入。
華盛頓特區:想廢除攝影機,卻卡在「錢」這一關
相較於洛杉磯積極擴張,華盛頓特區卻出現完全相反的聲音。美國交通部近期提出草案,希望在未來的聯邦交通法案中,全面禁止自動交通執法設備,包括測速、闖紅燈與停車標誌攝影機。
問題是,華盛頓特區目前全市有546支交通攝影機,早已形成龐大的執法網絡。光是2025年,這些設備就替市政府帶來約2.67億美元的收入,對財政而言極為關鍵。

政治與民意的拉鋸
支持廢除者認為,這些攝影機早已偏離「交通安全」初衷,而是成了自動化罰款機器,缺乏即時裁量與正當程序;反對者則直言,一旦全面撤除,市府財政恐出現上看10億美元的缺口,日常公共服務勢必受影響。
華盛頓特區市長也表態,認為攝影機是「拯救生命的重要工具」,若取消,警力將被迫回頭承擔大量交通執法,反而加重第一線負擔。
科技執法的核心難題:安全,還是收入?
從洛杉磯「越來越嚴」、到華盛頓「想一刀砍掉」,兩座城市的爭論,其實都指向同一個問題:交通攝影機究竟是公共安全工具,還是城市財政的提款機?
對支持者來說,自動化執法能24小時運作、不受人力限制,確實有助於抑制高風險行為;但對反對者而言,當罰單不需要現場攔查、甚至不必先經法院審理,就可能侵蝕駕駛的程序正義。

對台灣的啟示
台灣同樣大量使用科技執法設備,從測速、闖紅燈到區間測速,社會討論並不陌生。美國兩大城市的不同選擇提醒我們,問題不在於要不要科技執法,而在於「怎麼用、用到什麼程度」。
當安全、效率與公平之間無法取得平衡,科技再先進,也難以真正說服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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