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手機放腿上也算違規?佛州研擬新法:分心駕駛恐吊照

佛羅里達州議會正研擬新制,嚴禁開車時手持或以身體支撐通訊設備。(圖片來源 /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在佛羅里達州開車,可能連摸一下手機都會讓荷包失血!為了徹底打擊分心駕駛,也就是指駕駛人雙手離開方向盤、視線離開路面或注意力分散的行為,佛州議會正研擬比現行法條更嚴苛的新制,嚴禁開車時手持或以身體支撐通訊設備。然而,其實自2019年佛州已立法禁止行駛中發簡訊,但執法過程常因「如何證明駕駛人在打字」而產生爭議。對此,新法針對《無線通訊法案》全面升級,若最終審議通過預計最快於2026年下半年正式上路。

佛羅裡達州公部門提醒駕駛人,開車時務必放下手機、保持專注。(圖片來源/ 翻攝自FLHSMV)

過去在2019年7月,佛州政府早已實施「駕駛中使用無線通訊法」生效,若駕駛人行駛中傳簡訊列為可攔檢的違規行為,首次違規處30美元罰鍰。若在學區與施工區域被抓到手持手機,罰鍰提高為60美元 (約新台幣1,800元) 並記3點違規積分。然而,現行法律的漏洞在於,如果駕駛只是在看地圖、滑社群媒體或調整音樂,警察往往難以判定是否違法。因此新提案將「支持設備重量」定義為違法行為,範圍涵蓋也擴大至平板、筆電,封堵任何會讓駕駛分心的機會。

過去在2019年時,佛州已立法禁止行駛中發簡訊。(圖片來源/ 翻攝自FLHSMV)

這項正在研擬的新法,對「手持」的定義非常嚴格且廣泛,過去僅限於禁止打字、傳簡訊,現今擴大到物理接觸與支撐重量,也就是說法律禁止駕駛人行車時,無論是單手、雙手或以其他身體部位如:大腿來支撐無線通訊設備,都符合法條上手持方式的定義,而且即使當下沒有在看螢幕,也都算違規。另外,新法定義的手持操作涵蓋了包括滑動螢幕、視訊通話、查看或設定 GPS地圖,禁止任何手動輸入。甚至,不僅限於智慧型手機,包括了所有的電子設備如: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等其他無線通訊設備。

台灣的汽車駕駛人若於行駛中手持手機通話,將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圖片來源 /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不過,若遇以下情況不視為違法,當使用汽車內建的資訊娛樂系統,或是當第一線救援人員如:警察、消防及救護人員在執行任務時不受此限制。儘管新法條看似滴水不漏,但仍存在不少討論與法律解釋上的灰色地帶,像是若在手機架上操作手機,而非由人體所支撐重量,技術上而言可能不算手持,也是目前法條仍有漏洞的地方。目前條文對此類「間接操作」的規範尚未完全清晰,這可能成為未來駕駛規避罰責的技術性漏洞,也讓執法標準在實際運作時面臨挑戰。

在台灣,騎車時邊滑手機將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圖片來源 / TVBS)

對此,交通法律顧問Doug Burnetti指出,新法能大幅降低民事訴訟中舉證困難的問題,一旦發生車禍,只要證明駕駛人手持手機即可判定過失。不過他也提醒,警方需要更嚴格的訓練以避免執法標準不一的爭議。而部分民眾則擔心高額罰緩,因為在新法下,違規最高恐怕面臨500美元罰款 (約新台幣15,000元)、記4點違規積分及吊扣駕照90天。目前該案仍在審議階段,仍待後續議會的協商結果。

分心駕駛指駕駛人雙手離開方向盤、視線離開路面或注意力分散的行為。(圖片來源/ 台南市東山區公所)

然而,將視角拉回台灣,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2026年1月國內對於分心駕駛的罰鍰已正式調升。若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將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另外,若是機車騎士行駛時手持行動電話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將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無論是在佛州還是台灣,政府的目標都在提醒用路人放下手機,安全才是回家的唯一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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