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對付偽造車牌新制「最重罰7.2萬再銷毀車輛」!美國加州也出狠招打擊假牌

台灣對付偽造車牌新制「最重罰7.2萬再銷毀車輛」!美國加州也出狠招打擊假牌!(圖片來源/ TVBS)

不論在台灣或美國,利用假車牌、變造車牌或刻意遮蔽號牌,早已成為交通安全與治安上的重大漏洞。台灣正式上路的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近期北市出現首批開罰案例;而在美國,加州也同步祭出更嚴格法規,甚至把執法對象從駕駛人一路擴大到「製造與販售假牌配件的業者」,顯示各國正全面升高對車牌違規的打擊力道。

台灣正式上路的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近期已經出現首批開罰案例。(圖片來源 / 警政署)

台灣新制上路,首例就被沒入車輛、恐涉刑責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近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已於2025年9月30日正式上路,針對違規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行為大幅加重處罰。近期北市就出現案例,有民眾駕駛友人車輛,卻被查獲使用「偽造他車車牌」,不僅遭開出高額罰單,車輛還可能被直接沒入,最嚴重甚至涉及刑法責任。

裁決所強調,車牌屬於行車的「許可憑證」,必須由車主親自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取得,凡非監理機關核發的號牌,均屬無效憑證。

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已於2025年9月30日正式上路,針對違規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行為大幅加重處罰。(圖片來源/ TVBS)

依新制規定,若涉及「偽造、變造或矇領車牌」,將對汽車所有人加倍處罰,最高可罰新台幣72,000元,並可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扣繳牌照。若是偽造「他車」號牌,或肇事致人傷亡、10年內累犯,車輛甚至可能直接沒入。

裁決所也透露,去年11月曾有民眾因使用偽造他車車牌遭舉發,粗估罰鍰加上車輛被沒入的損失,可能超過40萬元。

依新制規定,若涉及「偽造、變造或矇領車牌」,將對汽車所有人加倍處罰,最高可罰新台幣72,000元,並可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扣繳牌照。(圖片來源/ TVBS)

更嚴重的是,這類行為不只行政罰,還可能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及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裁決所呼籲民眾切勿購買、使用偽造號牌或相關產品,避免一次踩到行政與刑事雙重紅線。

哪些行為會被重罰?新制重點一次看

根據新修正條文,以下行為都屬於重點取締項目:

  • 拼裝車未經核准掛牌上路
  • 使用吊銷、註銷牌照
  • 借用、冒用、使用他車車牌
  • 未領用牌照行駛
  • 已領牌卻未懸掛,或未裝在指定位置
  • 報廢登記車輛仍行駛

上述行為,最高可對汽車所有人開罰36,000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若涉及「偽造、變造或矇領牌照」,最重加倍罰至72,000元,特定情節還可能直接沒入車輛。

台灣正式上路的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近期已經出現首批開罰案例。(圖片來源/ TVBS)

美國加州同步出重手 連「賣假牌配件」都要罰

不只台灣收緊車牌管理,美國加州也在今年初正式實施新法案AB1085,全面升級對「幽靈車牌」的打擊。

過去加州主要針對駕駛使用遮蔽、變造車牌開罰,單次最高約250美元,約新台幣7,800元。新法上路後,明確禁止使用深色車牌護罩、翻轉車牌裝置、干擾自動辨識系統的任何配件,即使肉眼可讀,只要影響辨識都屬違法。

新法上路後,明確禁止使用深色車牌護罩、翻轉車牌裝置、干擾自動辨識系統的任何配件,即使肉眼可讀,只要影響辨識都屬違法。(圖片來源/ 翻攝自網路)

更關鍵的是,加州這次直接鎖定「供應鏈」,凡是在加州境內製造或販售這類產品,每一件最高可處1,000美元罰款,約新台幣31,500元。也就是說,一間店若持有大量違規商品,單次裁罰金額可能輕易破萬美元。

加州立法單位指出,這類裝置經常被用於逃避過路費、車輛竊盜、搶案等犯罪行為,因此必須從源頭封堵漏洞。州長紐森於2025年10月簽署後未設緩衝期,今年起警方即可立即攔查、開罰。

從用的人到賣的人,全球都在封堵假牌漏洞

從台灣提高罰鍰、納入車輛沒入與刑責,到加州直接對製造與販售端開鍘,可以看出各國正逐步從「只抓駕駛」轉為「整條鏈都管」,全面壓縮假牌、變造牌的生存空間。

無論是為了逃避罰單、過路費,或抱持僥倖心理改裝車牌,現在面對的風險都遠高於過去。對一般用車人而言,最安全的選擇仍只有一個:使用監理機關合法核發、完整清晰的原廠車牌,才不會一時方便,換來動輒數萬元甚至刑責的沉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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