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歲的資深民歌歌手王夢麟,在去年 (2025年) 12月29日因酒後駕車,於台北市內湖區發生事故,經警方酒測發現酒精濃度高達0.73mg/L,已明顯超標。全案經檢警調查後,士林地檢署於今日 (1月16日) 正式偵結,認定王夢麟明知酒後不得駕車卻仍上路,對公共安全造成危險,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對其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根據檢警調查指出,事發在12月29日清晨6時許,王夢麟駕駛白色自小客車行經內湖區康樂街,行駛過程中車輛失控,直接撞上停放於路旁的清潔隊手推車,隨後又衝撞燈桿,造成手推車嚴重毀損、零件散落滿地。當時一名環保局清潔隊員正站在人行道,所幸並未遭車輛波及,現場無任何人員受傷。警消獲報趕抵後,確認王夢麟酒測值達0.73mg/L,隨即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將其移送法辦,訊後以2萬元交保。

此外,這起酒駕恐怕讓家庭關係亮起紅燈,王夢麟的女兒於 (1月1日) 晚間透過王夢麟臉書毫不留情地怒斥父親的行為,甚至在留言處寫下「酒駕的人全是垃圾」等重話,展現大義滅親的態度,要父親好好面對錯誤。對於父女關係是否因此陷入緊繃,王夢麟不願多做回應,僅低調表示謝謝各界關心,目前將專心等待法院通知。

同時,王夢麟也坦承「錯了就是錯了,這是事實,本來就應該被起訴」,不過,他解釋事發前一晚在家與朋友喝威士忌,自認喝得不多且意識清醒,只是睡得較少,隔天早起為了買燒餅油條才開車出門,且當時車速僅約30多公里,沒想到轉彎時會撞上推車。另外,他也感嘆或許是年紀大了,高估自己的代謝能力,誤以為身體狀況還像四、五十歲一樣硬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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