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各類電動二輪車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鋰電池的安全性已成為公共議題。交通部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動力類型分為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及電動機車,並設有牌照、駕照和投保等要求與罰則。近年來,台灣各地皆發生電動二輪車自燃意外,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提醒,若鋰電池在使用或存放時處理不當,恐怕引發火災,呼籲民眾應正確用電,以保障安全。

全台各地已發生多起電動二輪車鋰電池自燃釀災情形,像2025年6月在台中市南區,一名騎士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時,座墊突冒出白煙,車輛迅速燃燒成火球,所幸騎士及時逃離。經過2個月後,在新北市新莊區有民眾將充滿電的鋰電池置於樓梯間,結果電池突然噴出大量白煙,鄰居立即報警求助。甚至,同年9月在高雄市苓雅區,一輛電動機車停放在住家旁空地,一個多小時後不明原因突起火自燃。據統計數據顯示,新北市從110年至114年間,共發生242件二輪車火災案件,其中涉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及電動機車等火災達71件,占了將近3成。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局長陳崇岳說明,鋰電池起火的主要4大原因包括「充電不當」、「外力損壞」、「非法改裝」及「環境因素」。其中,過度充電是最常見的主因,如果電池保護機制失效,長時間充電可能導致電池老化、損毀甚至引發火災。而且電池若因摔落、碰撞、擠壓或刺穿,導致內部結構受損,也容易造成短路。此外,有些使用者為了提升速度,擅自改裝電池或控制模組,提高輸出功率,將會大幅增加電路負荷和自燃風險。並且,若在高溫、潮濕或陽光直射的環境下充電,或使用非原廠或未經認證的充電器,都會提高事故率。

因此,為了降低鋰電池火災風險,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建議,民眾充電完畢後應立即拔掉插頭,勿過夜充電,並盡量將電量控制在20%至80%之間,同時避免使用延長線或轉接頭,如果發現電池出現膨脹、變形、異味或異常發熱,應馬上停止使用並送至專業維修。消防局也強調,一旦發生鋰電池火災,可能釋放大量有毒氣體,應立即切斷電源並撥打119求救,優先確保人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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