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車輛依規定停放路邊,明明沒有違規,回來車子卻不翼而飛?台南市日前發生一起執法爭議,2名騎士將機車停放於路邊,明明停放位置合法,卻因車牌角度問題,遭警方認定違規而拆除車牌、拖吊車輛,並祭出高達3萬6,000元的重罰。據悉,這兩輛車過去皆順利通過監理站檢驗,如今卻遭嚴懲,令車主難以接受,決定提出申訴。

事發於1月10日晚間,在台南市永康區中正北路與中正七街口,受害的白牌檔車騎士表示,當天將車輛停妥後步行返家,約莫1個多小時後回到現場,突然發現愛車直接被拖走。他無奈指出,這輛車是購買二手車,入手時車牌角度即呈現目前的狀態,騎乘2、3年來從未遇過任何攔查問題,這次卻突然被認定違規。另一台紅牌重機車主也遭遇相同處境,面臨扣牌、拖車及3萬6,000元的罰緩。
針對此爭議,經營臉書粉專「重車日誌-教士」網紅直言,交通部並未針對車牌懸掛角度做出明確數值的限制,執法標準似乎變成警察自由心證,他強調,這是首次看到車輛僅停在路邊,警方就以未依規定懸掛為由直接拖吊扣牌。據了解,這兩輛車均在監理站順利通過檢驗,也曾被測速照相機拍到,意味著車牌辨識清晰無虞,因此兩位車主已決定循申訴管道,盼能釐清事實並撤銷罰單。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回應,1月10日晚間接獲民眾檢舉,指稱有2輛機車未依規定位置懸掛車牌並停放於道路,因此員警前往執行扣牌及拖車作業。另外,永康分局副分局長謝貴琳說明,若受處罰人對舉發事實不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規定,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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