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與板南路口近日傳出救護車受阻事件。有網友發文表示,目擊救護車卡在車陣中長達4分鐘,並直指「路口科技執法沒人敢禮讓」。原來是該路口設有科技執法設備,導致汽、機車駕駛擔心違規被罰而沒有讓路。網友將影片分享到Threads平台後,立即引發網友熱議,甚至有人直言「科技執法根本擾民」、「實在是一個惡法」。

事發於1月7日晚間6時17分許,行車記錄器影片顯示一輛救護車在鳴笛並閃燈的情形下,卡在公車後方而無法前進。當時紅燈,前方機車和汽車駕駛害怕越線遭科技執法取締,而不敢禮讓。畫面中,儘管有部分騎士按喇叭提醒,但前方車輛仍未移動,導致救護車延誤通行約4分鐘。
對此,不少網友紛紛回應表示「還要自己花時間申訴,超白癡法規」、「這不是科技執法,是斂財工具」、「科技執法根本擾民」、「收到單還要浪費自己的時間去跑申訴」、「讓了被開單還要自己跑去申訴,我也不想讓…」、「誰敢讓,讓了被開單還要自己舉證」、「科技執法必吃罰單,事後去申訴也不一定會過」、「科技執法沒有在管你是救護還是救災,碰到紅線就是罰」、「這是交通部問題,10位駕駛人我看只有一位會往前,自從有科技執法之後真的很少看到往前禮讓了」、「科技執法增加地方政府的財庫…實在是一個惡法」。

然而,若駕駛選擇不禮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當聽見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時,不立即避讓者,將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