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雲林縣大埤鄉通往石龜村的陸橋上,國家級追焦手在橋上駐守,鎖定超速及未繫安全帶等違規車輛拍照舉發。當民眾收到「國家級追焦照」,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少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甚至將記點或依危險駕駛處理。雖然能有效遏止違規行為,但架設位置及周邊散落著玻璃瓶與小石頭,環境存在安全風險,引發居民擔憂。

橫跨國道ㄧ號245K路段上方的陸橋,仔細一看,國道員警拍照的位置看似有些克難,竟是用束帶綁著鐵網,讓鐵窗可活動打開。當執勤時,員警會打開鐵網從橋梁上方俯拍車輛,將前座乘客有無繫好安全帶情形一覽無遺,再加上測量儀器,車輛一旦超速便遭罰。收工之後,員警會將鐵網綁好,讓它與整片圍籬合為一體,但這樣的綁法仍容易被路人打開,加上周圍還散落玻璃瓶與小石頭,恐怕有安全問題,廣興里里長廖振毅也已收到多起陳情。
對此,民眾表示可能會發生意想不到的意外,像是丟石頭,要做案的人如果想要害人,何時會發生不知道,可能有安全的風險。此外,類似狀況在西螺路段也曾出現,但該處圍籬設了一個可以上鎖的小門,廣興里里長廖振毅表示,以前的小門其實是沒有鎖頭,但不知道是小朋友還是觀光客為觀賞夜景而肆意打開圍籬。

目前,雲林縣府交通工務局技正郭俊廷表示,會先派工將網子封起來,若國道警察未來有公務需求,需向府內提出申請來使用。屆時可能將比照西螺路段,設置一個可以上鎖的小門。目前雖然無法判斷是否有毀損公務的責任追究問題,但會先進行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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