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梁雪婷報導】台灣交通法規規定,為確保交通安全與管理、避免肇事逃逸或躲避追查,車輛上路都需要合法懸掛車牌。然而12月23日,就有民眾驚訝發現,一台沒有懸掛車牌的白色廂型車在國道上行駛。
「農用」白色廂型車未懸掛牌照 在國道趴趴走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上發文,曬出2張照片。只見畫面中,正前方是一台白色廂型車,正行駛在國道8號,靠近新化系統交流道。而白色廂型車原本應該懸掛車牌的位置為白色長方形,並沒有懸掛車牌。而車體則寫著大大的「農用」2字。對此,他相當傻眼,驚訝表示:「貼農用不用掛牌!」。

車子未懸掛車牌上路會受罰 農用車也有特定上路規定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指出,第12條1之4,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依第一項(未領用牌照行駛)、第二項(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及第三項(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規定處罰,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並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

農用車若要上路,必須是特定幾種,如只有農地搬運車、自走式噴霧車、農用曳引機、大型聯合收穫機、甘蔗採收機及狼尾草(青割玉米)收穫機等6種四輪或四輪以上之膠輪式農機,領有農機使用證並懸掛農機號牌後,才可以行駛道路。
此外,車子須領有「農機號牌」和「農業機械使用證」。駕駛也需有相應駕照(普重機或小型車駕照),並依規定在慢車道行駛、速限低(市區10km/h,公路15-20km/h),且只能載運自用農具或農產,未依規定者,警察將取締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款及沒入農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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