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公有停車場新規曝!久停10日即拖吊保管費「漲到你怕」

台北市針對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新規定,久停超過10日就拖吊。(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記者張貴翔報導】台北市停管處轄管停車場久停車輛無法移置問題,台北市議日前三讀通過「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將於115年1月1日施行。修法重點包括擴大拖吊適用範圍、縮短久停容許日數至十日,並大幅提高拖吊移置與保管費用。

擴大拖吊範圍與費用調整


新修正條例規定,原僅適用於台北市停管處收費格位的久停車輛,未來將涵蓋不收費格位及委外經營停車場。久停容許日數上限從原本規定縮短為十日,超過者將會在車體張貼通知,要求車主於五日內處理,否則即進行拖吊移置作業。

拖吊保管費用明顯上調

修法後,小客(貨)汽車拖吊移置費用調整為1500元,保管費提升至每半日200元,若五日內未領回則增至每半日300元。機車部分,拖吊後保管費提升至每半日50元,五日內未領回則增至每半日75元。此措施可有效避免市庫補貼違規車主,並緩解保管場空間不足問題。

台北市停管處呼籲車主應避免車輛久占停車格,提醒違規車主應儘速領回遭拖吊車輛,以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停管處強調,勿存僥倖心理,配合新制有助於提升停車場運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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