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針對長期引發爭議的汽車隔熱紙透光率問題,正式啟動修法程序。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及第39條之1,未來將不再僅以「是否不透明」作為認定標準,而是直接把可見光透過率數值明文入法,要求「前擋70%、前側40%」,作為新車領牌與定期檢驗的依據。交通部指出,新制原則上將於明年第1季上路,修法實施前已完成領牌的既有車輛不溯及既往,僅適用於新登檢領照車輛。

近年來,因汽車隔熱紙透光率過低、車窗過黑,導致駕駛視線不良、反應不及,進而釀成車禍與行人死傷事故的情況屢屢發生。為此,交通部已經在今年6月公布「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安全指引」,揭露12家建議廠牌與型號供市場參考,如今進一步將指引「入法」,納入強制管理。

依據此次預告的修正內容,未來新車只要黏貼隔熱紙,前擋風玻璃必須使用可見光透過率70%以上的合格隔熱紙,但前擋風玻璃自邊框上緣起15公分內的遮陽區域不在此限。前側窗則須達到可見光透過率40%以上,車輛B柱後不受數值規範,但所有使用的隔熱紙都要有合格標識,避免過去市場上規格混亂、難以查驗的情形。

計程車因涉及乘客辨識與公共安全,規範相對更加嚴格。除須符合一般車輛前擋風玻璃70%以上、前側窗40%以上的透光率標準外,計程車的後側窗及後擋風玻璃,也一併納入管理,須使用可見光透過率40%以上的合格隔熱紙。交通部表示,此舉是為確保駕駛視野清晰,同時兼顧乘客辨識需求與夜間行車安全。

此次修法不僅影響新車領牌,後續的汽車定期檢驗項目也將同步調整。未來車輛只要有黏貼隔熱紙,在定期檢驗時就必須依照相同的可見光透過率標準接受查驗,檢驗重點將從過往僅確認是否使用「不透明、反光隔熱紙」,升級為以具體數值進行管理,藉此降低各地檢驗單位或執法認定不一所引發的爭議。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胡廸琦表示,修法是綜合考量台灣氣候環境、道路安全、國人用車習慣以及價格可負擔性後所作出的調整,核心目標是在隔熱需求與行車安全之間取得平衡。她指出,目前草案仍在為期30天的預告階段,預告期滿後才能進入法制作業,但原則上將於明年第1季正式上路,且不追溯既有車輛,降低對民眾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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