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日 (9日) 三讀通過《噪音管制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近年民眾深夜飽受改裝車噪音干擾的問題加強處置力道,未來汽機車若發出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的聲音,最高可被處新台幣3萬6,000元罰鍰,情節重大者更可移請監理機關吊扣牌照,成為歷年來最嚴格的噪音管制制度。
依現行法規,機動車輛噪音超標僅會被處以1,800元至3,600元罰鍰。然而,許多車主在驗車時以原廠排氣管通過檢驗,實際上路時卻改回高音量排氣管,造成民眾深夜與清晨多次被擾,申訴案件逐年攀升。立委認為現行罰則嚇阻力不足,因此推動修法以加重處分。

三讀通過的修正條文明定,只要機動車輛發出超過噪音管制標準之聲音,將處 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車主限期改善。若逾期未改善,主管機關可按次開罰。情節重大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至改善完畢後發還。此外,新法也設置「再犯加重」制度,一年內再度違規者,得吊扣牌照6個月。
現行法規中,車輛若噪音遭檢舉後未依規定接受檢驗,或經檢驗不符標準,罰鍰為1,800至3,600元不等。修法後此項違規行為的罰鍰同樣提高至3,600至3萬6,000元,與噪音超標處分一致,加強整體執法效果。

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環保署已於今年改制為環境部,此次修法也配合調整,將《噪音管制法》的中央主管機關名稱正式更改為環境部。立法院表示,此次修法是回應民眾長期反映的「噪音擾寧」問題,透過提高罰鍰及引入吊扣牌照制度,希望能有效遏止改裝排氣管及其他噪音違規行為,改善社區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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