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自己開自己罰單!未打方向燈要繳1200元「原因很無奈」

員警自己開自己罰單,未打方向燈要繳1,200元罰單。(圖片來源 / TVBS)

【記者何宜信、顧守昌、攝影吳忠勳報導】台南市五分局的臉書,最近貼出一張照片引發討論,有一名員警,居然對自己開出罰單,經過了解,是這名員警的家人騎車,右轉沒有打方向燈,因此遭檢舉達人舉發,而負責開出這張罰單的員警,正是車主本人,但由於是家中長輩騎車的,這名交通隊員也只好自己買單。

    事件起因是台南市五分局在臉書貼出一張特殊的罰單照片,顯示填單員警與車主為同一人,引起民眾廣泛討論。當時黃先生的家中長輩一早騎著他的機車外出,在右轉時忘了打方向燈,被後方用路人檢舉。黃先生表示,得知此事時第一反應是疑惑家人怎麼會沒打方向燈,他沒有立即責備家人,而是等到收到罰單後才向家人說明情況。家人則表示是一時疏忽,通常會記得打方向燈。

    釐清事實後發現,騎車違規的是員警家人。(圖片來源 / TVBS)

    在相同路口觀察,仍有許多騎士轉彎時未使用方向燈就消失在轉角。有民眾表示自己騎車時都會習慣先打方向燈,但也有人認為有時因為習慣或當下車況複雜,可能來不及反應而疏忽了這個動作。

    根據交通規定,不只轉彎時需打方向燈,變換車道、超車、路邊停車等情況都必須使用方向燈提醒其他用路人。違反此規定將面臨1,200元罰鍰。黃先生以自身經歷作為教育案例,提醒所有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避免因小疏忽而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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