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日前 (11月21日) 正式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草案,針對國內超過15萬名外送員面臨保障不足、保險缺失及契約關係等長期爭議,提供明確規範。為保障外送員權益,草案強調,外送平台業者須確保外送員每筆訂單的報酬,換算時薪不低於最低工資的1.25倍,預計明年為245元,且不得低於交通部核定的基本運價,以雙重機制保障基本報酬。此外,外送平台業者於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時應停止營業,以保障外送員的安全。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草案詳細規定,外送平台業者需提供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並負擔外送員職業災害保險的保費,以強化工作安全保障。另外,必須賦予外送員「離線權」,禁止平台強制上線或因下線而給予不利處置。而且,訂單資訊須透明化,包括預估報酬、取送地點等細節,讓外送員自主評估接單意願。此外,草案還明定契約終止事由,平台須負舉證責任,並設立獨立申訴小組防範濫權,同時,將天然災害納入規範,若遇停班停課期間平台應停止營業,且若未投保商業保險,外送員則不得上線。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發言人蘇柏豪表示,重點在於確保外送員享有最低薪資保障,避免平台無限苛扣報酬。他指出,外送員應享有如一般勞工的最低工資權益,而平台過去公布的外送員平均時薪為270至290元,此次最低保障僅245元,若平台未來轉嫁費用到消費者身上,將質疑平台長期誤導社會大眾。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說明,報酬計算以每筆訂單獨立核算,避免平均截長補短,計算邏輯兼顧交通部運價及最低工資1.25倍,為外送員的薪資設雙重保障。

此外,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補充,平台雖在今年7月調整外送費,但外送員的收入並未同步提高,顯示外送員薪資其實與消費者支付的費用並無直接連動。他進一步表示,雖然工會能接受目前的基準,但工會原本主張的版本是以最低時薪的1.5倍作為保障,因為像德國等同樣採最低時薪制度的國家,都以1.5倍作為最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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