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駕駛「這習慣」也屬闖紅燈!月取締破萬件最高噴5400元

不少汽機車等紅燈會超越停止線,其實已經屬於闖紅燈違規。(圖片來源 / TVBS)

【記者張貴翔報導】駕駛人因對交通規則認知不足,於紅燈時將機車超越停止線、行穿線進入待轉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5400元罰鍰。許多駕駛人遭罰後驚覺日常習慣竟構成「闖紅燈」。警方呼籲,紅燈時任何超越停止線的行為皆屬違規,應遵守規定以維護行車安全並避免荷包失血。

台北市交大表示,汽機車駕駛人因紅燈時超越停止線、進入待轉區遭罰,民眾原以為僅穿越路口才算闖紅燈,實際上只要紅燈亮起時車輛超過停止線即違法。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駕駛人將面臨新臺幣1800元至5400元罰鍰。

北市今年取締闖紅燈件數

114年1至9月汽車闖紅燈 (包括超越停止線)9萬4,807件
114年1至9月機車闖紅燈 (包括超越停止線)6萬2,029件

警方進一步說明,紅燈右轉則違反同條第2項,罰鍰為新臺幣600元至1800元;若僅車頭懸過停止線,則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罰鍰為新臺幣900元至1800元。

北市交大指出,正確遵守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不僅能避免違規受罰,更保障行人及車輛安全。另外「行經路口如遇黃燈且尚未越過停止線時請減速煞車,如已越過停止線,請邊注意來車同時儘速通過」。警方再次強調,任何於紅燈時超越停止線的行為都可能觸法,呼籲駕駛人應多加注意,避免不必要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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