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報導】為了遏止酒駕行為,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9月24日,第81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共有30人上榜。公告顯示,林子峰因酒駕拒測2次遭罰鍰36萬元,王興與吳正一分別酒駕累犯4次,罰鍰分別為27萬元及30萬元。裁決所指出,累犯者加重處罰,已將未結案者移送強制執行,並提醒民眾嚴守酒駕規定。

酒駕累犯罰鍰加重 林子峰罰金高達36萬元
本次裁決所公告指出,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共計30人,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23人,3次以上者有6人,拒測累犯2次者有1人,合計共3名。林子峰因酒駕拒測2次,罰鍰金額高達36萬元,並處以機車駕照禁考5年,成為罰鍰最高者。
公告名單中,累犯次數最多者為王興及吳正一,兩人皆酒駕累犯達4次。王興被處罰鍰27萬元,吳正一則罰鍰30萬元,兩人機車駕照均禁考3年。案件進度方面,20名案件已結案,6名申請分期繳款,其餘4名未結案者,合計移送金額達747,500元,全數移送強制執行。
裁決所強調,酒駕違規車輛牌照將吊扣2年,累犯者罰鍰加重,依前次金額加罰9至18萬元。若因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車輛將沒入。年滿18歲同車乘客亦同罰,最高處罰鍰15,000元。裁決所呼籲民眾「飲酒不開車、宿醉不駕車、飲酒找代駕」,勿心存僥倖而受罰。
《地球黃金線》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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