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游舒婷報導】韓國近期出現一種用「補喝酒」的方式躲避酒測的歪風,韓國政府也對此在《道路交通法》中新增了新的罰則,如果被抓到,恐面臨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儘管罰則加重,但實行起來效果也相當有限,讓警方相當頭痛。
根據《東亞日報》報導,韓國《道路交通法》正式新增了「事後飲酒」的處罰規定。若駕駛人在酒駕後刻意再喝酒擾亂酒測,將面臨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萬至2000萬韓元的罰金。會有這項修法,主要是因為知名演歌歌手金浩中在酒駕肇事後,利用「事後飲酒」手法規避酒駕指控,最後僅被檢方以危險駕駛等罪名起訴,引發社會強烈反彈。
不過目前法案已經實施滿100天,但適用案例卻相當有限,根據韓國警方統計,截至9月11日,全國以「妨害酒測」罪嫌立案的案件僅22件;相比一年13萬件的酒駕取締數字,僅是冰山一角。專家指出,適用案件偏少的原因在於取證困難。依規定,檢警必須同時證明駕駛「在酒醉狀態」以及「有意圖藉由再度飲酒來妨害測試」。警方雖可透過信用卡消費紀錄、監視器追蹤行動,但要精確區分「單純喝酒」與「刻意喝酒規避」相當困難。
針對這個躲酒測的行為,其他國家則採取不同做法,例如,新加坡規定若駕駛聲稱「是事後才喝酒」,必須自行提出證據,否則一律以酒駕論處;挪威更直接禁止駕駛人在駕駛結束後6小時內飲酒,徹底杜絕「事後飲酒」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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