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節能減碳與電動車普及,財政部規劃修正《貨物稅條例》及《使用牌照稅法》,電動車貨物稅與牌照稅的免徵優惠有望再延長五年,實施期限從原訂的今年底延後至2030年12月31日。這項修正案已送至行政院審議,最快可望於立法院本會期完成三讀。

修法內容包括牌照稅與貨物稅的減免。在牌照稅方面,各縣市得對電動車輛免徵牌照稅,以特斯拉車主為例,預計五年下來可省下約5.5萬元。至於貨物稅部份,購買純電動車可免徵貨物稅,但電動小客車必須維持在完稅價格140萬元標準,倘若車輛價格超過140萬元,超過部分仍適用稅率減半課徵 (15%)。

財政部表示,此次延長方案有別於過去慣例的四年,改為延長五年至2030年底,主要目的是為了配合台灣「2050淨零排放」的國家政策,並加速達成「2030年溫室氣體減量」的階段性目標。

為此財政部透露,目前國內電動車的購置佔比仍低,延長免稅措施能有效降低購車成本,鼓勵更多民眾加入電動車行列,同時也能帶動國內綠能科技與電動車產業的發展。而在免徵貨物稅、免徵牌照稅共同實施下,預估每年減稅有望達新台幣9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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